电子取证对交通违章案件处罚程序的影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电子取证在交通执法中的应用价值已获得普遍肯定。但由此带来的“现场取证,事后处理”这一非现场执法方式,导致执法部门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面临“查”与“处”分离、违章行为人难以判定、处罚决定告知滞后、送达困难等种种问题,暴露出此类案件在处理程序上的不足。执法机关应从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违章处罚与车辆年检松绑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电子取证后交通违章案件的处理程序,使之符合现代行政的要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