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几点理解——一兼论“法学理论更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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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法的本质问题是法学理论的根本问题。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就什么是法的本质属性,阶级性是不是法的本质属性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有人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识的表现"、"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等观点,是"阶级斗争为纲"在法学理论中的表现,必须彻底否定和"更新"。他们说"更新",就是要在否定"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去掉"法是统治阶级意志"这个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法学新论"。我们认为,法学理论和其它理论一样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基本观点必须坚持。本文就当前争论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商研究》 1987年3期
出版日期 198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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