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答复法律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立法后职能之一,其依据是《立法法》第55条。答复理论与实践中始终存在法律性质与效力的争论,有效说、无效说和应用解释说三种观点交织,制度的未来走向不甚明朗。答复的法律性质与效力受法工委辅助性机构属性所限制。备案不能证成答复的法律效力,其也不属于应用解释。答复制度可视作是对常委会立法解释工作滞后和备案监督机制未激活的一种体制内回应,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目前“有分无名”,但应防止其超越创设之目的,成为破坏法律体系权威性和统一性的“木马”。“无名无分”和“有名有分”的两种改革方案,都有赖于常委会、法律委员会、法工委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进一步理顺。
简介:在卡梅隆政府一系列激进的政府改革中,尤以公共机构改革最引人瞩目。在对英国政府出台的相关公共机构改革政策、方案进行文本编码、对改革逻辑的频数和应用强度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保留机构"的逻辑是要保证其更好地履行专业职能;"改造为NDPB"的逻辑是实现职能清理;"不再作为公共企业"的思路是消除公共财政负担,等等。软件拟合的改革嵌套逻辑显示了行政学意涵:牛顿力学原理为基础的线性逻辑是改革的方向盘;职能革命是公共机构获得绩效的元工具;以公共管理带动政治责任实现的后管理主义;将公共部门看成社会的一个生产部门来拉动经济复苏。这启示我们在"十二五"期间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改革仍要强调科学管理;机构、事业单位改革应当以"职能革命"为主线;通过改善公共管理质量破解民众不满;将政府组织、公共机构当作市场主体而非"救市者"来改进其内部管理。
简介: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本课时间3小时(讲课2小时,讨论1小时)。本课目的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的主题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时代特征、总体部署和基本要求,从而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
简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作为我国地方政府自下而上探索的一项管理创新,行政服务机构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在学术界,现有的文献大多是针对行政服务机构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对于行政服务机构的运作过程和机制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和分析。本文以J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个案,以行动者系统组织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对一系列特定事件的“深描”,力图展现行政服务机构运作的真实故事和内在机制。案例研究发现,在合法性不足、资源匮乏的制度环境下,J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整合的运作策略和方法,却不同程度地遭遇到各职能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抵制和抗拒,从而产生了“名实分离”的组织现象。这种现象是组织应对外部制度环境以及核心行动者之间策略互动的产物。研究结论可以为行政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和该领域进一步的理论建构提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