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两汉三国吴时期,以“算”为单位向15岁至免老年龄的成年男女徵发赋税和徭役。“算”不仅意味着有交纳赋税而且有服徭役的义务。“算赋”意为“以算课徵赋税”,而非单一税目。算赋不仅包括每年120钱的人头税,还包括吏俸、转输、缮兵等各种杂税。赋役场合的“事”为动词,意为“服事”。长沙吴简“口。事。”的“口”指户内家庭人口总数,“事”指有赋役义务的口数,包括7—14岁交纳口钱的口数和有“算”义务的口数,相当於後代的“课口”数;“算。事。”的“算”指有“算”义务的口数,“事”和天长汉简的“事算”一样,指实际服“算”的口数。“算”、“事”簿籍按月统计、制作。
简介:中国学界研究高句丽佛教寺庙建筑的成果相对较少,对此关注和研究较多的反而是以韩国为主的国外学者,与研究高句丽佛教建筑情况不同,国内研究渤海佛教寺庙建筑的成果颇丰,但多以考古学为主体,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本文通过对高句丽和渤海佛教建筑的对比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两个政权下的佛教建筑同属于佛教建筑模式下的建筑构造体系;第二,两个政权由不同民族建立,因此在佛教建筑风格上又表现出了各自的特有性;第三,因两个政权是在同一区域内不同时期的前后发展顺序,所以后继者势必对前代技术和风格有一定的继承性;第四,因同为中原王朝宗藩体系下的地方政权,所以都不可避免有着向中原王朝学习的过程,表现在佛教建筑上都受同时期中原佛教建筑模式的影响。
简介:(续2000年第4期)在那个时代,西藏佛教界发明了一大创举———灌顶。此举很快便被密宗仿效。这便是藏僧向蒙古汗王传授密法灌顶之事。这里首先要提及,这种灌顶仪式为佛教密宗的标志。对于灌顶,笔者仅简述如下,(至于该仪式的有趣细节无庸赘述)。在当时,这一仪式的开创是要克服很大困难才能做到。传授灌顶的首要前提之一即虔诚信仰佛教真理;融会贯通佛教宗旨。因为在传授过程中,任何疏忽失误均会给师徒带来严重后果。这在当时人们的佛教意识中可绝非是虚张声势的恫吓。迷信魔法的蒙古诸王将灌顶视作一种奇特的精神法术,认为借助这种灌顶仪式才使人在短时期内拥有超自然的神力并在今后重复施行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