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基于有限理性假设的演化博弈理论,对涉农信贷与保险耦合模式下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行为进行分析,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同时分别支持和积极参与涉农信贷与保险耦合模式的参数条件,进而得到了涉农信贷与保险耦合模式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条件,并给出对应的建议。
简介:C2C电子商务创造了巨大税源,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是未来的必然选择。然而C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具有虚拟化、无纸化和分散化等一系列区别于传统贸易方式的特点,这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再加上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C2C电商税收征管文件用以指引,C2C电商经营主体游离在税收征管体系之外,造成税款流失严重。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规范C2C电子商务交易的角度出发,结合C2C模式的特点,针对我国C2C电商现状,基于资金流构建C2C电商税收征管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征管配套措施,可以有效地加强和规范C2C电子商务征税。
简介:为了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临时执行资产评估(含咨询性评估,下同)业务作如下规定:一、凡来中国境内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外国机构,必须持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临时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与管理。二、申请《许可证》须具备的条件:(一)具有所在国家(地区)法人资格或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业绩,在本国(地区)信誉较高;(二)具有相当数量的能够评估企业资产的资产评估专业资格的人员;(三)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常驻代表机构;(四)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许可证》须提交的文件:(一)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或开业合法证书证明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合伙人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二)来华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人员备案名单及其合法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能够证明具有资产评估专业资格的证明(复印件);(三)评估机构主要业绩及来华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备案人员签署过的外国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