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摘要:
简介:自1996年4月1日我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1996]204号)以来,对加强废物进口管理,防止境外废物非法入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非法进口废物以及由此导致的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倒卖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以下简称“进口废物”)及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在进口废物的审查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的情况仍然存在:
简介:你局《关于建设项目是否须履行环境保护试生产环保手续的请示》(川环[2004]8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的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第七条、
简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浅谈公司制度执行及内控管理的手段 --电子化审批流程的搭建、应用和维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是否必须履行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手续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