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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后天拟制的法律权利,律师帮助权可以被依法限制.欧洲人权法院在相关判例中,针对现行犯抓捕后询问现场物证问题、作为证人时的认罪供述、公共利益受到重大威胁、自愿放弃律师帮助等情况,从身份、内容、利益、自陷等角度,对律师帮助权作出限制.判例对我国刑事诉讼有若干启示,如对贿赂犯罪可采取控制下交付、记录现场抓获后讯问物证问题的书证可采、未作为嫌疑人时作证的证言可采、把握对恐怖犯罪嫌疑人的限权比例.

  • 标签: 律师 判例法 律师帮助权 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人权法院
  • 简介:当生存要以丧失自由为前提,而自由则必须用牺牲生命为代价时,生命的价值是什么?当我们认同生命是一个过程时,那么生命在时间里的延续是不是尺度?而当这种延续是评价生命的尺度时,人与这世间的动物仍至所有的生物又有什么样的区别?本文通过安提戈涅的悲剧故事揭示了“生存与死亡”这一命题内所掩藏的一个巨大的吊诡,并提出在人类自由中思想自由是最重要的观点。

  • 标签: 安提戈涅 生存或无亡 自由
  • 简介:网络与言论的联姻,促使言论变成了更为强大的力量。此种力量的两面性决定了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网络言论和互联网世界的特殊性使得网络言论规制需要应对特殊的挑战。步入互联网时代的中国,网络言论规制存在的缺陷容易导致规制失效和规制滥用,变革规制模式、完善规制程序、优化规制手段是确保网络言论规制与自由之间理性平衡的明智之举。

  • 标签: 网络言论 力量 两面性 自由 规制
  • 简介:本文系作者2005年11月在南京大学所作的学术报告。作者首先阐述了人格权保护的基本法律概念,指出:一般人格权需要同时通过两种方式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护,首先是保护人的法益,其次是保护人的物质上的利益,也就是财产性的保护。存在于人格形象之上的人格物质利益权以及名流对其不能被媒体报道的日常事务所享有的人权,都不能排除对相互冲突的利益进行权衡。最后,作者得出结论,有效的人格保护与功能健全的媒体自由是不相互排斥的。

  • 标签: 物质利益 相互排斥 人格形象 《民法典》 南京大学 权利能力
  • 简介:观诸各国企业组织再造法制之发展动向,已由传统公司法所规定之公司合并、营业受让、股份取得及变更组织,发展出公司分割及股份转换股份交换、股份移转、概括承受、概括让与等新种类型。首先,由于企业组织再造活动之效果,将导致公司之人的组织与物的组织产生基础性变更,故企业组织再造之主要目的,应在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或员工等利害关系人之利益。另外,就跨国性之企业组织再造活动,系属于企业进行全球化竞争与组织战略布局之最直接方法,原则上应本于公司自治原则不加以干预,但就国家安全之角度而言,似应考虑应否对高科技产业及国防工业采行适度之管制措施。其次,企业组织再造因具备提供企业进行内部组织调整与外部成长功能,故从竞争政策之角度而言,为避免企业因内部成长形成市场之寡占或独占,每设有独占法制;相对地,为避免企业因外部成长导致市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每设有企业结合法制。因此,各国为监控事业结合,莫不从事前防弊之观点采取事前监督机制。再者,为提升企业之国际竞争力,各国在经济政策之推动上,陆续提出各种具体之经济振兴政策或金融振兴政策,藉由提供租税优惠措施、财务优惠措施或其它配套措施以鼓励企业进行组织再造。惟理论上仍不许违背公平原理或竞争原理,以免无法适用租税优惠或财税优惠之企业,处于过于不利之竞争地位。对于问题金融机构之处理,贵在神速,始能减低对整体金融市场所造成之系统风险及负面效应,但鉴于一般对于事业结合管制,皆采取事前申报异议制,在立法政策上,不仅不宜在竞争政策上过度退让,同时不应恣意降低意思决定机关之决议门槛,而对于利害关系人产生过度之危害。至于如何调和性质上互相冲突之竞�

  • 标签: 公司法 企业组织再造 基本概念 组织战略 经济效益 竞争政策
  • 简介:学术自由是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核心.迄今为止,尽管基于外在视角的功利主义哲学为学术自由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和有效的辩护,然而,由于在功利主义的视野里,学术自由仅具工具性价值,因此,学术自由又不可避免地会同样基于功利主义的考量而受到侵犯.对学术自由的辩护无疑还需立足于学术自由自主性的内在视角的道德审视.它不仅划定了学术自由赖以存在的外在界限,而且事实上也构成了对学术自由的功利主义辩护的基本前提.

  • 标签: 功利主义 学术自由 道德建设 哲学观 公民权利
  • 简介: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法律条文的相对稳定性和局限性与社会生活多变性的矛盾,行政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和日趋复杂性以及对行政高效化的要求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提供了基础和支撑。但是,权力容易被滥用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必须从立法、司法、行政和公民监督的角度进行控制,以实现权利对权力以及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 标签: 行政自由裁量权 滥用 法律规制
  • 简介: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博登海默指出,权力的运作具有能动性、易变性.当权力不受控制时,它就趋于膨胀,具有破坏性。总的来说,法官自由裁量权本身可能蕴含着两个危险:一是因非正义目的滥用自由裁量权.二是因能力限制误用自由裁量权,并极易造成负面的影响,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普通民众都对其望而生畏。

  • 标签: 法官自由裁量权 控制 副作用 滥用权力 孟德斯鸠 博登海默
  • 简介:美国雇佣自由规则发展进程可分为四个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为产生、发展和全面确立阶段;30年代至50年代为普遍适用阶段;50年代至80年代为有条件适用阶段;80年代至今为整体衰落阶段。从该发展进程可知:虽雇佣自由规则目前已不再具有往日那种近乎绝对之效力,但除蒙大拿州、美属维尔京群岛、波多黎各自治邦外,美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仍尚未通过对雇主普遍施以正当理由解雇义务来彻底废除雇佣自由规则.即美国私人部门中的雇主依然可无理由解雇雇员。美国社会对劳动力市场调节机制的充分尊重、法院以州为单位差异性适用雇佣自由规则的司法实践以及解雇保护法律制度的日臻完善均对改革我国《劳动合同法》提供了有益的域外经验。

  • 标签: 美国雇佣自由规则 雇佣自由规则发展进程 成文法 普通法 解雇保护制度
  • 简介:自由刑的变更是刑事执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自由刑变更监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适当扩大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建立检察同步监督机制和公开审理制度,从而完善我国现有的自由刑变更监督制度。

  • 标签: 自由刑变更 检察监督 同步监督
  • 简介:关于版权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关系,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即版权与表达自由之间存在剧烈冲突;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并且版权是表达自由的“引擎”。而对于化解两者的冲突,又有两种方案,即版权内部的协调机制,比如思想、表达二分法,合理使用等;从外部引入表达自由的抗辨,以对抗版权。以上论说各有其理,但是他们都认为版权是一种规制言论表达的制度,其实,这种论说偏离了版权是一种财产权的立法理念。本文试图对此论述进行反思,并从版权是一种具有公共财产属性的私有财产的角度,试图提出一些建议解决版权与表达自由冲突,以供学界批判。

  • 标签: 版权 表达自由 冲突 公共财产
  • 简介:法哲学是法治时代政治文明精华的体现,法治时代是一个迈向权利的时代,更是一个迈向自由的时代,自由当是我们时代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哈耶克批判地继承了前述理论家们对法律与自由关系的论述,总结前人的思想,艰苦钻研得出了自由就是法律的目的的精辟结论,哈耶克坚信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他的所有的对于法治理论的论述都是为了"自由"这个目的而准备的。虽然哈耶克是以一个资本主义制度顽固的捍卫者身份登上历史的舞台,但是他对待学术所表现出来的鞠躬尽瘁的态度和为现代法治研究探索做出的努力还是值得所有学者肯定和赞赏的,并且为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深入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法哲学思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无论是对全世界的公民们还是对法哲学思想家们,这都是意义重大的。

  • 标签: 法律 自由 法哲学 法治
  • 简介:住宅是人们生活、生存的场所,更是人们寄寓温情与安宁的家园.作为个人的栖息之地,住宅自古以来就受到特别的保护,俨然作为与社会相对隔离的堡垒.近现代以来,住宅不受侵犯权已经成为普适性人权,它通过私人领域的划定,保护着人的安全、自由、自主,并以此凸显人的尊严.正是住宅不受侵犯权对人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各国均将其纳入宪法之中,并以不同于物质财产权利的精神性权利而熔铸在法律文本与民众心间.

  • 标签: 住宅权 私人领域 人格尊严 价值阐释 住宅 侵犯
  • 简介:公民的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之尊重,但言论自由必须依赖于发言权之基础且发言之内容应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现代通信工具使言论自由具有了不同于以往时期的特征,在便利了人们的信息发布与交流的同时,也为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向社会公众发布违法信息的不良分子提供了可利用的途径。现代通信工具不仅在公民言论自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其处于与公民其他权利和公权力一种紧张的关系之中。在现代社会,限制假借言论自由而利用现代通信工具传递违法信息的行为,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并非矛盾。凡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社会秩序之言论,均应受到相应之限制,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言论发布者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言论自由 现代通信工具 言论自由限制
  • 简介:在一定意义上,淫秽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的、本源的权利和自由,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它既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同时也是作为人权的性权利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其实质就是宪法所应保护的性表达自由。性表达自由并不仅仅是性的权利,而是人的权利,将性表达自由作为一种人权予以法律保护不仅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具有无可替代的宪法价值。

  • 标签: 淫秽 性表达自由 宪法价值
  • 简介:网络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的新发展,与传统言论自由有着同样的行使边界,即不得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害。但同时,网络言论的特殊性也对网络言论自由边界的法律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考虑从网络实名制着手,为言论自由被滥用时的责任追究提供现实合法的路径,并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商的监管义务,构建有效的网络言论自由边界法律保障机制。

  • 标签: 网络言论自由 边界 网络实名制 监管义务
  • 简介:<正>三、企业组织再造活动之促进政策随着经济之全球化,企业身处瞬息万变之经济环境中,自应随时调整企业之竞争策略及组织战略,以因应各种竞争压力。此外,各国政府为提升企业之国际竞争力,解决企业之经营困境,在经济政策之推动上,亦提出各种具体之产业振兴政策或金融振兴政

  • 标签: 企业组织再造 金融机构 台湾地区 振兴政策 企业并购 公司合并
  • 简介:<正>法治有其特定的内涵,并非任何一个以法律形式颁布决策,实施政府职能的社会就可以称做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法治之为“法治”有其必须坚持和维护的价值。本文以探讨一种流行的法治观的不足为楔子,试图通过考察人治思想中内在矛盾,概括阐述自由的认识论基础,以重申自由的价值;并阐发自由与法治的关系,确立坚持法治的理论基础,以勾勒出自由主义法治观的基本思路。一、引子——对一种流行法治观的评析

  • 标签: 法治观 人治思想 知识论 认识论基础 主权者 法治思想
  • 简介:<正>伴随着20世纪最后几年高校行政诉讼案件的频频出现,大学自治是否排斥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究竟可在多大程度上介入大学自治等涉及二者关系的议题早已被学者们倾注了大量的关注与解释,并且时至今日,在"人权乃法治终极目标"这一法治理念指引下,法学界也就司法审查对大学自治有限介入的必要

  • 标签: 大学自治 学术自由 教育法制 联邦法院 受案 美国最高法院
  • 简介: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冲突是每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均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韩国专制主义盛行的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所涉及的"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典型司法案例反映了韩国普通法院及宪法法院在衡平这两者价值间冲突的立场变迁及韩国法院在维护人权和促进韩国民主与法制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为中国学界在"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这样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上,提供些许可借鉴的外域经验.

  • 标签: 国家安全 表达自由 司法限制主义 权威主义政治 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