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多次参加对基层单位税收执法检查,发现不少基层单位对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理解不够准确,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不够妥当,主要表现有:一是不能区分两者的不同,应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而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二是不了解这两种措施的前置条件,在前置条件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实施了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三是实施过程中发生"串门"现象,不伦不类,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扣押、查封当事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后,当事人缴纳应纳税款及滞纳金,税务机关即解除扣押、查封,又如责令逾期未纳税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等等;四是与混用;五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扣押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未能及时转入强制执行措施,造成无限期扣押,甚至违法处置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未能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六是扣押、查封的财产价值与应纳税额不相当,等等.
简介: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科技对强制检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技术中强制检定工作中存在技术难题被广泛研究。强制检定工作对于我的检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不断提高,强制检定工作中面临着十分大的问题,不管是在检定仪器方面存在问题还是检测的各项技术,都面临着新的改进各革新。本文针对强制检定工作中存在的意义,现在强制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提出的难点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实际的强制检定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简介: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关于强制采样的概念界定和性质归属都是百家争鸣、众说纷纭,《刑事诉讼法》对采样的规定虽然弥补了之前的法律空白,但是寥寥数语不但没有细化强制采样的程序规则,也没有明确强制采样的概念,在实践中难免发生争议。本文通过确定强制采样的主体、范围、对象等构成要素,以期明确强制采样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