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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民法法系的形成法系是法律制度的一种分类方法,其标准或根据是这些法律制度的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也就是说,把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的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划分为一类法律。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法系,其历史长、分布广、影响大,十三世纪欧洲复兴罗马法时期即已开始形成。这个时期欧洲大陆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罗马法复兴运动而具有了明显的共同特征或传统。其标志如下:1.各大学均讲授罗马法,各国法学家

  • 标签: 民法法系 罗马法复兴 法律制度 普通法 法律发展 资本主义
  • 简介:随着人与自然的危机日益迫切,可持续发展理念应运而生.面对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波冲击,现有法制必将做出回应性重构.为此,当前法制建设的关键,是把可持续性发展作为一切法律活动的出发点.中国法制的可持续现代化,必将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纳入到立法、司法和守法之中.

  • 标签: 可持续发展 代际正义 生态本位
  • 简介:我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此举虽系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出发,但由于规则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司法适用的模糊性,一直以来长期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2017年9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简称"解释四"),细化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若干规则,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尽管如此,优先购买权是我国公司法所特有的规定,域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均无相同规则。股东优先购买权可能成为其他股东为发现合适购买价格的一种定价机制。该权利是否能够发挥其原有的作用乃至是否有必要保留,存有疑问。

  • 标签: 优先购买权 人合性 司法适用 同等条件 定价机制
  • 简介:2006年12月1日-3日,第二届“泛珠三角合作发展法治论坛”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锋、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和自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中南、西南地区法学会负责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成员省份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出席了论坛。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李皓平、研究部主任薛晓光、编辑部主任李国清出席了论坛,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于志宏、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教授谭玲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

  • 标签: 泛珠三角 区域合作 法学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单位负责人 编辑部主任
  • 简介:在职务犯罪的侦查阶段,由于侦查机关掌握法律赋予的广泛而强大的权力,而犯罪嫌疑人只是消极的被追诉方,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因此,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必然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个人隐私以及各种财产权利的限制剥夺,两者的权利必然发生碰撞,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利必然会受到侵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职务犯罪侦查中,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关系。结合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笔者封存在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笔者认为应从法律本土化、地方性知识的角度出发,从转变侦查观念、完善立法、转变侦查模式、强化监督四个方面入手,对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进行保障。

  • 标签: 科学发展观 职务犯罪 侦查 人权保障
  • 简介:由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福建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首次共同主办,由广东商学院法治经济发展研究所承办,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协办的为期一天的“宪法科技发展”学术研讨会暨粤闽宪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于2011年12月3日在广东商学院广商酒店顺利召开。粤闽两省宪法学界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了会议。

  • 标签: 法学研究 科技发展 宪法 广东商学院 成功 科学技术协会
  • 简介:一、《纽约公约》下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又被称为“公共秩序”,它是国际私法领域内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传统理由。早在上个世纪,瑞士法学家Brocher最先提出区分国内和国际公共政策两大分支。[1]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b项明确规定了承认或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如违背内国”公共政策“,内国法院可予拒绝。

  • 标签: 《纽约公约》 区域性发展 两岸四地 政策解读 国际公共政策 外国仲裁裁决
  • 简介: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贯彻反腐倡廉建设部署,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和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更加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已成为全党的共识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

  • 标签: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科学发展观 健康 法律监督职能 经济社会发展 检察机关
  • 简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中同样存在霸权主义本土化之争。主要反映发达国家意志的TRIPS实际上是这种霸权主义的间接体现。目前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具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相较而言,负面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一致,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土化。

  • 标签: 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霸权主义 本土化
  • 简介:网吧在其营业场所内经营影视点播业务,版权人网吧双方的利益在网吧影视产业中得到了平衡。但伴随网吧影视点播业务的广泛开展,这种利益平衡被盗版影视和商业维权所破坏,网吧影视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现实需求呼吁司法裁判突破立法稳定保守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利益平衡机制作用,通过司法裁判对版权人网吧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有效分配而使得双方所追求的利益相应地得到实现。在网吧经营业务版权人利益保护这两种法律利益出现冲突时,应由法官按照法律目的和法律精神的要求,依据法律论证程序,进行价值取舍,做出合理选择,正确界定网吧合理注意义务和适度保护版权人正当利益。

  • 标签: 网吧影视 利益平衡 商业维权
  • 简介:刑事律师应当将自己的历史使命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刑事辩护对于社会、国家和刑事法治的价值,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价值以及对于辩护律师及整体律师业的价值。要周全规划律师事业的宏伟蓝图,规划发展刑事辩护业绩,精细化耕耘每一次刑事辩护业务;规划发展刑事辩护技能,精细化研究每一点刑事法律理论;规划发展刑事辩护技巧,精细化审查每一个刑事审判规则;规划发展刑事辩护蓝图,系统化整合刑事辩护力量平台;规划发展刑事律师蓝图,系统化积累立体法律知识综合性办案经验:规划发展律师人生蓝图,系统化构筑律师自我保护的平安网络。

  • 标签: 刑事律师 辩护业绩 辩护技能 辩护蓝图 辩护平台
  • 简介:德国比较法学在世界法学界占有重要位置。作为有组织的学术活动,比较法学最早开始于19世纪前期的德国,而且其发展形态比较完备,其各个阶段在世界比较法学领域都富有代表性。尤为重要的是,德国学者对这个学科做出了非常出色的贡献。德国法素有“法学家法”之称,这一点体现在比较法领域也相当突出。因为比较法不同于部门法学,它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学术史,完全为比较法学者一手缔造。

  • 标签: 比较法学 德国法 脉络 学术活动 19世纪 部门法学
  • 简介:围绕“为什么处罚要处罚未遂行为”问题的讨论,在德国刑法学界已经有了两百年以上的历史。实际上,这个问题刑罚目的理论、不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有着紧密的关联,在这样的关联中清晰地展现未遂理论过去和现在的历史变化,有助于了解未遂理论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当今的研讨状况,由此,推测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和空间。

  • 标签: 未遂理论的历史 客观未遂理论 主观未遂理论 不能未遂
  • 简介:<正>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经济领域里的重大变革,同时也是一次法治领域里的重要实践,是一个把法律运用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依法塑造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法律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战略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全

  • 标签: 国企改革和发展 十五届四中全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企业改革 战略措施 现代企业制度
  • 简介:典型合同历来是各国民事立法的重要内容.近几十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合同法的发展.就典型合同立法而言,其具有如下发展趋势:在价值上注重人文关怀,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发展新的典型合同类型,承认混合合同制度,合同规则日益复杂化和技术化,合同法的发展出现国际化趋同化趋势,示范法功能日趋重要.

  • 标签: 典型合同 混合合同 示范法 立法
  • 简介:发展权主体归宿之争是法学界围绕发展权所展开的全球性争论的一个关键.本文在全面剖析并批评了关于发展权主体的三种不同学术观点后,指出发展权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民族之类的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集合体,但又不应囿于集体主体,单个的实在的人更应是发展权的首要的最终的享有者;发展权是个体主体集体主体相对独立又相互沟通的历史产物.

  • 标签: 发展权 主体 法哲学 国家 民族
  • 简介:论政体模式的发展规律雷铣(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院长)毛泽东同志指出:“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①从毛泽东同志的论述中可以看...

  • 标签: 政体模式 国家权力 资产阶级 民主集中制原则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元君主制
  • 简介:英美法系通过建立土地发展权制度实现对土地发展利益的法律调整,其核心功能在于实现对超越不动产法定使用限度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对其他不动价值减损的公平补偿。尽管两大法系法律制度之间的巨大差异,土地发展权概念难以直接见融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内。但事实上,通过对英美法系土地发展权概念的分析,不难发现,土地发展权的功能可以加载于大陆法系物权法中所有权及用益物权的使用权能。囿于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尽管土地发展权不能成为一项独立的物权,但是土地发展利益可以依靠物权法规则加以调整,进而形成法定的土地发展利益约定的土地发展利益两种类型。前者通过不动产相邻关系的修正以及对《物权法》中征收补偿范围的解释得以实现;后者则完全可以纳入地役权制度范畴之中。

  • 标签: 土地发展利益 土地发展权 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