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界有多种理论可以证明我国《宪法》第53条规定的守法义务,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法律制裁论是其中之一,也是被使用得最为频繁的理论。奥斯丁通过把制裁嵌入法律规则的途径来说明法律的性质,进而解释公民负有守法义务的原因即避免恶。这种对守法义务的解释逻辑不仅面临情境情形的困境,而且把实现欲望作为目的,加上采取手段与目的的论证方法,在解释守法义务时会导致逻辑漏洞。更严重的问题是,法律制裁论只有将强内在理由论修复为弱内在理由论才能成功解释守法义务。以法律制裁论解释守法义务还受制于“避免恶”的预设、“避免恶”是高阶欲望、欲望的排序难题、守法理性所内含的具有规范性的预设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依赖于人的正确认识等诸多限度。
简介:摘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简介: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地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把依法治国方针落实到国税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各级领导卜部抓起。(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实现法治的关键在于部队伍,干部队伍的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制意识,增强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之所以这么讲,首先,这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需要。社会主义
简介:在元代,大规模地“括户”①曾先后搞过两次。最初是太宗窝阔台的乙未年籍(1235年),继而于宪宗蒙哥的壬子年(1252年)进行的。至忽必烈至元八年,规定了详细体例。其缘由见于《通制条格》卷二中。由于上述原因,辛未年籍(1271年)与户例———关于户计的规定公布下来。而带有上述前言的二十七条体例以及以下所见诸断例、有关军户的体例等,是提供关于元朝户籍的最重要的资料②。以下主要以此为基础试述户计的编成。但至元八年的改革,单是规定了有关的体例,并不是“括户”,这在胡祗 的《紫山文集》中说得很清楚。所谓“括户”,当然就是为了征税、包括劳役在内的调查和整理户计。户计包括同住的家族。所以,也可以单称为户、人
简介:因故到档案馆。偶然看到一份1962年12月忻县(今山西忻州市)四级干部会的简报,引发了我这篇关于包产到户的短文。从这份简报中看出,当年我县一些农村的农民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管理方式的严重不满,以及他们迫切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情形。遗感的是,这么—个重要的事实,这么一份有价值的思想材料,在新编的地方志里却没有得到一点反映。这次四干会,是为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而开的,然而在传达全会精神之前,却来了一个讨论会。在讨论会上,许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又称小队)的干部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其中,以合索公社陀罗大队的党支书和队长的发言比较典型,他们讲了许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