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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开展慈善信托业务时,信托公司不能仅满足于一单业务的探索,而要着眼于长远,提高慈善信托的受托管理能力。尤其是作为受托人,应建立与慈善信托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业务操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这也对受托人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月14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

  • 标签: 慈善信托 信托制度 业务操作 受托管理 业务流程 资金信托
  • 简介:本文对《日本信托法》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日本信托法制体系中的地位、这部信托法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信托法的影响作了概括性介绍。在文中作者指出:《日本信托法》是一部信托法典,在日本信托法制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这部法律对与信托有关的各项事宜均作了规定;它已经成为包括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在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其信托法典的样板。

  • 标签: 信托法 信托业务 信托财产 受托人 信托关系 日本信托业
  • 简介:而是以高龄者的福祉为信托目的、以高龄者(及其所在家庭、企业等)财产为信托财产、旨在拓展信托在高龄社会的理财功能的一系列信托设计,高龄者(委托人)交付不动产给受托人,以高龄者拥有的不动产为信托财产、通过管理实现保全与增值的高龄者不动产管理信托

  • 标签: 高龄者研究
  • 简介: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将会是这次影子银行整治的重点,影响也将首当其冲。107号文对影子银行业务进行界定的同时,也明确了相关领域的监管责任分工,并要求各个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

  • 标签: 银行理财 信托产品 整治 银行业务 责任分工 分开管理
  • 简介:在业务范围、财产运用等方面,信托公司较券商优势明显,但要想后来居上,信托公司还须在股东、人才、体制、管理、薪酬方面大胆变革。

  • 标签: 信托公司 券商 薪酬 业务范围 股东 体制
  • 简介:【摘要】随着 社会的 快速发展, 人们的 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论文 主要对遗嘱信托公证进行浅析,从相应概述、重要性、法律依据、特点等方面入手,探讨遗嘱信托公证的一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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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文章对新时期基建信托产生背景做了简要的回顾,并对基建信托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行业比较分析,对我国信托行业在基建类理财产品市场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做了简单的论述。

  • 标签: 基建信托 优势 劣势 机会 威胁
  • 简介:5月,俄罗斯亿万富豪德米特里?雷波诺列夫(DmitryRybolovlev)与结婚27年的妻子埃琳娜(Elena)离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因为瑞士法庭判决雷波诺列夫向埃琳娜支付整整48亿美元的"分手费",包括45亿美元现金和约3亿美元的不动产、艺术品以及子女抚养费。埃琳娜的律师——马克?博南特(MarcBonnant)称之为"史上最贵的离婚案"。不过,这只代表了一种可能性,关键在于埃琳娜能否确实得到这笔钱。

  • 标签: 雷波 德米特里 亿万富豪 离婚案 法庭判决 南特
  • 简介:[摘要]不同资产种类的信托在很多方面都能够充分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而在各类财富资产传承服务领域,家族信托因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以为众多高净值财富人群"量身定做"进行财富资产传承提供服务。本文将通过对家族信托的核心价值与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中的应用来进行深入的探讨。

  • 标签: []核心价值 家族信托 财富传承
  • 作者: 石翠云
  • 学科: 社会学 >
  • 创建时间:2009-09-19
  • 出处:《魅力中国》 2009年第9期
  • 机构:随着信托业务的快速发展,信托财产在管理、清算过程中,会发生无法进行正常清算分配的情况。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即是在信托项目清算后,受益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无法在信托项目清算期取回、而暂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代为保管的信托财产。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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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金融信托业的本质功能是财产管理。广东信托业应立足于信托业的本质功能,一方面满足广东居民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另一方面,以中长期融资的方式,提供广东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从而在自身得到发展的同时,推动广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 标签: 信托业 信托投资公司 本质功能 广东经济
  • 简介:英美信托制源自用益制。在用益和信托的早期史上,大法官法院基于拯救受托人的良心的衡平管辖权赋予了用益和信托以法律上的保障,而衡平法从"良心到衡平"的变化通过塑造衡平权益使得信托得以制度化。

  • 标签: 良心 衡平法 大法官法院 用益 信托 衡平权益
  • 简介:本文从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信托的不同理解入手,介绍了《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评析公约在信托的法律管辖、信托的法律适用和信托的承认等方面所发挥的国际协调作用。

  • 标签: 信托制度 海牙公约 协调
  • 简介:2001年10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正式施行,在中国即将加入WTO之际,《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了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的独特功能和经济价值,也将为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 标签: 中国 信托法 信托市场 发展
  • 简介:受益人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是信托中的财产性权利.广义的非财产性的权利并不能通过受益人的转让行为转让。包括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在内的非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的法定权利,受让人基于受让而取得受益人之身份就可以行使保障信托的各项非财产性权利。已经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原受益人也是受益人,允许其依据《信托法》第22条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并将损失赔偿归入信托财产,符合监督受托人尽职管理和保障信托顺利实施之目的宗旨。信托受益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可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二者意见分歧时应由法院裁定何者更符合信托目的。受益人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不需要以行使撤销申请权等其他权利为前提.但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请求恢复信托财产原状不可能同时并行。受益人主张损失赔偿可以有一些计算标准,原则上应包括信托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国外在判例中确定了一系列计算标准的规则,我国还有待在司法判例中总结提炼我国的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规则。

  • 标签: 信托受益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 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 行权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