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共管理与包容性人类发展关系密切,创新公共管理对促进包容性人类发展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共管理创新内容丰富多样,政府与社会相互合作,民主法治水平不断提升,在促进包容性人类发展方面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也积累了重要经验。借鉴发达国家公共管理创新的经验和教训,我国要继续推进包容性人类发展,就要完善对公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注重为公民赋权增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公共服务,推行公民取向的政府绩效评估,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中国要积极建设促进包容性人类发展的政府,在各种政策创新之外,更为关键的是公共部门人员要秉持以公心行公义的理念,落实好民众的民主权利。
简介:不能以俄国十月革命是共产党靠武装起义夺取政权就断言苏共执政不具有合法性。苏共是在1917年10月25日第二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和1918年1月11日全俄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两次获得大多数代表民主选举而成为全国苏维埃政权的合法执政党。然而执政的合法性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当执政党的路线和政策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有可能失去执政的合法性,1921年发生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和水兵起义即是实例,列宁当即改行新经济政策才重获执政合法性。后来又发生过多次执政合法性危机,但因苏共形成四种有严重弊病的政治体制而未能消除危机。这就是由多党合作制变为党外无党的一党掌权制,由党内民主制变为党内无派的一派掌权制,由全部政权归苏维埃变为全部政权归党中央,由民主选举制变为领导干部层层任命制和苏维埃代表等额不民主选举制。苏共中央长期延误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失去党心、民心、军心,拖延到1991年苏共终于被广大人民抛弃,失去了执政合法性。
简介: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5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若干情形,为司法工作人员把握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提供了规范指导。然而,法条规定之有限性与案件样式之无限性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决定了办案人员在审查社会危险性时无疑要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同时,我国社会危险性审查还存在行政化色彩浓厚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应当以保障人权为价值追求,以量化评估方法为评估基础,拓宽社会危险性评估主体的范围,加强评估过程中的控辩对抗性,按照一定规则和标准确定最终的评估结果,有助于实现社会危险性评估由主观化向客观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