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微不同种植系统口腔种植的临床效果,寻找口腔种植治疗的最佳方法。方法选择我院2015年3月到2016年3月收治的99例需要进行口腔手术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的选择不同,进行组别分类,可以分为甲组、乙组以及丙组,每组33例,甲组接受ITI治疗、乙组接受诺贝尔治疗以及丙组接受奥齿泰治疗,进而分析期临床效果。结果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甲组的总有效率为96.97%,乙组的总有效率为96.97%,丙组的总有效率为93.94%,这三个组的临床疗效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口腔治疗方面,不同的种植系统治疗方法各有各的优点,期临床效果差异不大,因此在进行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医生要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而相应种植系统的采用。
简介:编辑同志:某地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范某已于2001年10月18日因盗窃罪被宣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同日,法院对其取保候审。当年10月26日,范某再次盗窃触犯刑法。范某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在能否对范某实行数罪并罚问题上,一种意见认为,应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而缓刑考验期要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判决生效之日(10月28日)起计算。范某再犯新罪时缓刑考验期限还未启动,因此,不能数罪并罚。请问:对范某能否实行数罪并罚?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唐志恩唐志恩同志:按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和发现判决宣告前的漏罪,都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范某又犯罪发生在判决宣告之后,缓刑考验期限启动之前,既不是判决宣告前的漏罪,也不是缓刑考验期内的新罪,无法从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找到是否数罪并罚的依据。由于缓刑判决宣告后,至缓刑考验期开始计算之日(判决确定之日),还存在十日的上诉(抗诉)期限,而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覆盖...
简介:摘要 目的:对不同的口腔种植系统进行临床应用,对比评价它们的临床性能,以期为口腔种植系统的临床选择提供重要参考。方法:选择我院 2018 年 6 月到 2019 年 6 月收治的 99 例进行口腔种植修复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的选择系统不同进行组别分类,分为甲组、乙组以及丙组,每组 33 例。甲组接受 ITI 种植系统、乙组接受诺贝尔种植系统以及丙组接受奥齿泰种植系统,进而分析它们的临床效果。结果: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甲组的总有效率为 96.97% ,乙组的总有效率为 96.97% ,丙组的总有效率为 93.94% ,这三个组的临床疗效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对于口腔种植修复,不同的种植系统各有其优越性,其临床效果差异不大。医生和患者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而选用相应的种植系统。 关键词 种植系统;口腔种植;临床效果 前言 对于牙列缺损的临床修复,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修复方法就是口腔种植。通过口腔种植修复,不仅可以很好的恢复患者的咀嚼功能,同时还有利于患者发音、美观等功能的恢复。对于口腔种植,判断其临床效果的主要指标就是种植牙的存留率或成功率 [1] 。现阶段,国内外常用的种植系统的主要有三种:一是 ITI 种植系统;二是诺贝尔种植系统;三是奥齿泰种植系统。不同种植系统的应用,其临床疗效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种植修复是一项技术难度较高的操作,其临床成功率与医生的操作水平密切相关,也与口腔种植系统的选择有关。为分析不同种植系统的口腔种植疗效,特我院 2018 年 6 月到 2019 年 6 月收治的 99 例行口腔种植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纳入标准 ( 1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上; ( 2 )未接受过其他修复治疗; ( 3 )所有患者均符合种植修复标准; ( 4 )所有患者无严重的系统性的疾病,口腔卫生情况较高。 ( 5 )所有的患者都是自愿参加本次研究,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1.2 排除标准 ( 1 )患者有快速进展性牙周炎; ( 2 )具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 ( 3 )精神性疾病患者; 1.3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 2018 年 6 月到 2019 年 6 月收治的 99 例行口腔种植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的选择种植系统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甲组、乙组以及丙组,每组 33 例。其中,男性患者为 55 例,女性患者为 44 例,年龄 21-38 岁,平均( 27.5±4.8 )岁。三组患者在其他方面均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4 治疗方法 对患者进行口腔局部麻醉,定点,逐级扩孔备洞。冲洗种植窝,在相应的种植位点植入相应的种植体,缝合。一般下颌 3—4 个月后,上颌 5—6 个月后,检查骨结合情况,行种植二期修复,并制作相应的修复体。一年后的随访检查种植体情况 [3-4] 。 1.5 临床疗效判定 通过临床检查,结合患者主观感受,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种植疗效判定,主要内容如下:显效:患者无不适症状,种植体稳定,咬合良好,牙龈色形质正常, X 线显示无骨吸收现象;有效:患者无不适症状,咬合一般,牙龈形态欠佳, X 线示骨结合较可;无效:与种植修复之前相比,患者的各个方面均无明显变化。 1.6 统计学方法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统计学处理,采用 SPSS17.0 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甲组的总有效率为 96.97% ,乙组的总有效率为 96.97% ,丙组的总有效率为 93.94% ,这三个组的临床疗效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其详细内容见表 1 。
简介:连续3年进行物候观测、产量对比,研究不同种源多花黄精生物生态特性,并分析探讨其多糖含量与原生地多年生态环境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多花黄精整个生长期为201-240d,不同种源各有差异,最短的与最长的相差39d,平均值为218.8d;可分出苗期、伸长期、开花期、果实期和枯萎期,其中出苗期为24-38d,伸长期为38-45d(从出土到展叶10-15d),开花期36-47d,果实期为116-134d(结果期20-40d),枯萎期为75-108d;种植2年增产最明显的为浙江庆元种源173.1%,其次为安徽青阳种源164.5%、浙江莲都种源161.7%、浙江安吉种源159.8%;优质多花黄精对各项生态因子的要求为:空气湿度78.9%,活动积温4791.4℃,日照时数1691,年降水量平均1463mm,七月最高温30.6℃,一月最低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