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宪法体制下国家权力体系的发展,是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这一理论命题在当下的现实呈现。在以人大制度为核心的宪法体制下,多元的权力包容体系为创设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国家监察权提供了宪法空间。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路,即将创设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或者国家监察权,在宪法体制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而不同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将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形成分工和协作关系,实现国家监察权力的全覆盖;同时,将整合现有的行政监察权、部分检察机关职权以形成新的国家权力类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系到中国宪法体制发展,需要通过宪法修改、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实现对改革成果的确认。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反映出中国宪法体制发展的路径调整。
简介:素质教育的实施,象社会发展中的任何事物一样,离不开必需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实施素质教育的内部条件,主要表现在学校教育方面。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学校工作,既要在教育观念的更新、教育思想的运用、教师队伍的建设等方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还要在吸取以往教育的精华的基础上,把素质教育和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有的放矢,科学施教,既要不断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以求得自身的发展.教育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的发展必然促使其随之发展。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这种教育模式的转变,是社会发展使然。学校在这种转变中进行自身的调整和提高,是教育发展的必然。长期以来,党的教育方针已经深入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心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是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方向,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奋斗目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教师队伍的文化素质、知识层次、信息意识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学校的教育管理日趋科学,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在逐步改善。这些都为实施素质教育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