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内部武装冲突占据了当今世界武装冲突的大半,冲突后如何对这些国家进行安全治理,不仅关系到冲突国本身的安全,也关系到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全球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冲突后国家进行着维护和平与建设和平的任务。维和行动从最早的管理国家间冲突,到管理国家内部冲突和人的安全,直到今天发展成为管理冲突后国家的全面建设与和平。然而理论上的发展在战略和实施层面出现断层,维和人员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建设和平任务,效果却不佳。从联合国在非洲(尤其是在南苏丹)的维和行动可以看出,在维护和平方面的成就远远大于建设和平方面的成就。维和行动中存在着三个深刻的悖论(维和行动的局限、联合国的性质与其能力的局限以及其他行为体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系),影响着维和行动的有效实施。要想更有效地参与冲突后国家的安全治理,联合国应成为和平进程的帮助者而不是干预者,注重东道国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包括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联合国与其他行为体的关系等。
简介:一、办好审议意见的交接,是体现审议效果的前提审议意见来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的深入了解和分析.一般情况下,常委会组成人员都经过调查研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群众征求意见,结合有关法律或规定,拿出个人的意见或看法.会后工作人员经过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整理后,以的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内容概括、有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较多、问题比较尖锐的议题,就应当在外,由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相关工作委员会,把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单独提出.不论采用什么方式交接,都要让"一府两院"知道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会议提出了怎样的整改意见、要求,以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