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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除权的概念与特征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2条就此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第203条也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

  • 标签: 别除权 债权人会议 债务人 担保物权 优先受偿权 破产程序
  • 简介:早在3年前,曾谐而寓庄地写了篇小文字,“东君又来,田园将芜,人也挥手从兹去”。写这样的文字,当然是有一定的想法和含意,未曾想却遭到同事误解和友人嘲笑。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期刊 编辑工作 发行工作
  • 简介:史尚宽先生认为:夫妻同居为夫妻共同生活之基础的要件,其义务为本质的义务,与婚姻成立同时发生,在婚姻解除前,继续存在。但是,无论是从哲学的正反二方面看问题的思路出发,还是从现实生活存在的大量的夫妻分居的现象来看,我们在强调夫妻之间同居义务的同时,却压根儿没有或不屑考虑夫妻之间是否有分居权。这实际上是对婚姻自由的限制。难道夫妻一分居就必须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另外,法律忽略了自己的调整社会的功能,没有对现实中的分居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夫妻分居纠纷得不到有效的法律规范,进而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

  • 标签: 分居 解除 别居 同居义务 要件 夫妻
  • 简介:居原为基督教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在基督教教义上,夫妻关系为神作之合,神圣而又自然。但也会有人不接受种的祝福打算离婚,学者称之为“不得已的害恶”(necessary.vil)。①因此,基督教会不能不就婚姻神圣与离婚两大问题给予妥善的解决。教会重视婚姻的维系而反对禽婚,但对于夫妻事实上的居实无力禁止。于是,一方面禁止离婚,另~方面又下得不承认居以作为补救措施。因此中世纪的居是为了达到禁止离婚的目的不得已而实亏的制度。目前,除少数国家仍受宗教影响禁止离婚以外②(这些国家也正在逐渐改革),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承认离婚自由。但居制度并未因此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无论是普通法系的英、美,还是大陆法系

  • 标签: 别居制度 家庭暴力 婚姻关系 婚姻法 夫妻感情 夫妻关系
  • 简介:审议意见具有法定效力“一两院”必须执行文/崔厚元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查评议结果,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意见,是监督“一两院”改进工作的法律性文书,“一两院”有义务予以遵从和履行.在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审议意见大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整理,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一两院”办理,形成了一套严格有序的办理程序,实际上与决议决定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 标签: 一府两院审议 审议意见 必须执行
  • 简介:汉代与罗马的关系研究,文献众多,但仍有研究者犯下常识性的错误。本文首先从宪法角度研究汉罗关系,认为罗马宪法不允许罗马的马其顿行省与汉帝国建立内附关系。其次从国际法角度研究汉罗关系,认为罗马派出使节的理由是法定的,"内附"不在法定理由之列。中国文献记载的这次要求"内附"出于汉帝国对罗马帝国法律的无知以及强烈的我族中心主义。进而认为,面条之路早于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的命名表现了国人的我族中心主义观念.我们应承认所谓的丝绸之路的双向性,把它理解为一条中西互通之路。

  • 标签: 汉代与罗马的关系 罗马宪法 罗马国际法 丝绸之路 我族中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