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承担愈来愈多的人权义务这一客观事实对企业海外投资具有直接影响。企业不履行东道国和相关国际条约的人权义务可能遭致的投资失败是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遭遇到的一项重要风险。西方发达国家往往利用人权话语来阻碍他国在其关键行业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需要充分履行尊重东道国政治权利行使与表达、尊重劳工权利、尊重环境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尊重东道国文化权利等方面的义务。中国企业要想增强反对人权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和能力,就要大幅度提高关键投资领域的人权意识;警惕西方发达国家的双重人权标准;在海外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和员工发生冲突与争议时,需要强化侵犯人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简介:我国是能源资源短缺国家,需要进行能源资源投资,而石油(包括天然气)是首要战略资源,必要时依然需要保持100亿~300亿美元的石油战略投资(外汇储备贷款的支持,不包括企业自身投资),投资的作用主要在维持权益生产和作业量的全面开工,以确保石油供应乃至价格稳定;海外石油投资进行多方面战略权衡,把握能源结构调整对未来石油市场影响,充分考虑石油消费在中国的地位和趋势变化,避免海外能源投资全面开花;把促进当地就业增长,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高,促进当地民生改善作为海外投资目的,创新石油投资形式,对投资目的国进行等级和优先次序分类,探索建设横贯印度东西的国际石油管道,直达中国云南等地,协调好海外石油投资战略。
简介:风险投资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现象。从风险投资国际化文献和联合投资文献出发,本文研究了中国风险投资市场上的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具体地,我们分析了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在中国市场的投资行为模式,并着重关注了海外风险投资机构与本土风险投资机构之间的联合投资关系,分析了联合投资的前提因素和绩效后果。基于对1989~2011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中投资项目数据的实证分析,本文发现:海外风险投资机构在东道国投资时更倾向于投资信息透明度高的企业;当投向信息模糊的企业时,海外风险投资机构更倾向于与本土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联合投资。海外风险投资机构与本土机构的合作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提高投资绩效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