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长期以来,一提起档案,有些人便将其与保密文件或过时的文书资料联系起来,产生这种误解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的档案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档案和档案工作不了解、不重视。二是有些单位和部门对档案事业不够重视,认为这是一项无关紧要的工作。所以在许多部门没有专职的档案工作人员或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差。三是缺乏对档案基本知识的宣传,造
简介:今年以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大北港街工委为新一届代表建立了4个代表履职档案,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人大代表服务档案。根据代表的文化程度、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建立服务档案,以便于有针对性地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法律咨询、科技信息等各方面的服务。二是建立人大代表走访档案。根据街工委今年安排的人大工作重点,制定人大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制度。每名代表每年至少走访选民4次,并且每位代表联系5名选民代表和5位典型示范户;同时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主动定期登门走访,不仅准确地反映选民的建议和意见,而且使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简介:<正>病历档案,俗称“病历”。我国古代所谓的“诊籍”(汉朝)、“医案”(明朝),以及日本所谓的“病志”(《医师法》),等等,同病历档案大体上是一回事。一九五三年,中央卫生部统一规定,将病历档案称为“病案”。现实生活中,对于病案的医学意义(包括医学治疗、医学研究,等等),人们大都自觉不自觉地、在不同程度上,领会到了它的重要性。但是,就病案的法律意义而言,又有多少人给它以应有的关注呢?我们看到,少数患者及其亲朋好友,少数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擅自毁损(篡改、破坏、盗窃、毁灭……)病案材料,进而构成诬陷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等等。我们还看到,不少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研究人员,他们虽然知道病案的法律意义,但慑于病案的高度专业化,只好对它敬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