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金融业包括信托业的风险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从全国和我省情况看,大多数信托机构经营困难重重,风险积聚较为严重。在世纪之交进行的信托业第五次整顿将从根本上解决信托业的市场定位、混业经营、风险等问题,力争将其办成真正经营信托业务、发挥受托理财功能的金融机构。整顿后我国信托业的经营范围是:(1)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不动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其他财产及财产权的信托。(2)基金业务,即按照有关规定,信托机构可以充当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3)从事企业资产的购并、财务顾问、项目融资的中介业务。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整顿后的信托业仍将面临
简介:一是市场准入。这里包括农产品关税、关税配额。在关税方面,我国政府承诺,农产品市场税率由1992年的46.6%到2004年降到17%,削减幅度约63.5%。这一关税水平低于发展中成员,也低于新加入的成员,是所有国家中关税削减度最大的。其影响是一产品进口有可能对国内生产造成冲击。关于关税配额的设立,主要考虑的是对一些国家的农产品全部降低关税有一定的困难,因此,通过关税配额的管理办法逐步地开放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市场。因此,我国通过谈判还保留了9项产品17个税号仍然实行农产品的关税配额管理办法。配额内税率为1%至10%,配额税率外为10%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