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原准则在账务处理方面作了实质性修改,即债务人不再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而直接确诊为资本公积。新准则对债务重组收益的这种会计处理,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避免关联方之间利用债务重组交易操纵利润,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但是,对债务人来说,无论采用哪种债务处理方式,只要偿付债务付出的代价低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面最得一定的收益,而且这种收益是客观存在的。债务重组收益是由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直接全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不符合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将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简介:企业重组是市场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并日渐成熟的重要标志。在国外,工业化市场经济程度愈发达,其生产要素流动的频率越高。其缘由在于,受需求市场容易限制,高科技日新月异,企业很难通过价格和增加产出来获得更多利润,从而不得不通过企业间重组、兼并或合并来寻求出路。通过联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大量实践说明,资产重组是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实现扩张和中小企业突围解困的有效结合形式。近年,江浙不少企业在资产重组中,有目的地把各种潜在的、分散的资源优势聚集、转化为现实遥、整体的综合优势,从而使企业规模更大、更活、更优,资产总值成倍增长,大型企业集团逐年增多。思综其经验关键在创造氛围和觅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