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皆不可忽视。有了直接证据材料,一经查证属实,案件的主要事实即可清楚,因此在办案中应当首先努力收集直接证据。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对间接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侦查中,间接证据往往是发现犯罪分子的先导,也是获得直接证据的有力手段,还是鉴别直接证据的有效方法,许多情况下甚至可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必要时,完全依靠间接证据亦可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
简介:<正>你刊1993年第12期刊登的论述支付令异议的文章,认为对债务人的异议“必须审查”.我不同意这观点,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我们要明了督促程序的本质是什么.按规定法院受理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并不询问债务人,也不调查,更不开庭,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即发出令债务人履行的支付令.法院根本未作实质上的审理.从本质上讲,督促程序并非诉讼程序.而是属于一种“略式诉讼的特别程序.所以我们不能像普通程序那样来论述它.它“其所以规定於民事诉讼法者,不过以其可准用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补偿费中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应限属于集体资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该司法解释第23条规定了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有权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因此,发包方应充分尊重承包方的自由选择,对于承包方放弃统一安置的不能强行进行统一安置和分配。
完全依靠间接证据作出有罪认定必须遵循四项原则——兼评辛普森案件庭审中间接证据的运用
对支付令异议“必须审查”这一意见不可取——兼谈督促程序立法的缺陷与司法解释的不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必须统一安置、统筹分配?——梅桂华与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民委员会、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第八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