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这是一个"事件"的中国,在"和谐社会"的豪迈进程中,中国"事件"不断。这些"事件"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网络组织机制。我们需要先来看看网络组织公共讨论的一般机制。随着网络的普及,公共知识分子的言说空间也发生了明显的偏移——从传统等级化的学院和学术刊物走向开放、自由和平面化的"新公共空间"。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包装"成一个公共事件,并逐步以某些精英为代表形成根据该事件进行加工而获得的社会与道德辩题的正反方。有关平面媒体直接与网络挂钩,促进事件的公共化并进一步在公共化的事件讨论中塑造辩论方向。这基本上会是一个无法律的空间,因为
简介:“刘涌案”曾经在中国法律界甚至更大的社会范围引起很大的轰动与反响。围绕着“刘涌案”审理与判决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法律界以及社会大众等群体间产生了不同的认识与主张,从而在社会空间中产生了一系列事件。本文首先通过对“刘涌案”事件中不同群体对该案的看法及所依知识的分析,概括描述了该事件呈现出的各种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存在状态。然后,对这些知识在建立程序规则以解决事件冲突中体现出的特点与相互间的结构关系进行了分析,进而阐述了该案程序规则所依据的知识理论在事件发展中展现出逻辑与系谱。接着,由“刘涌案”事件引申,对更大范围的中国法治现代化中的诉讼法律知识型的品格、结构进行了分析。最后,反思了对现今知识型条件下的刑事诉讼理论构建及制度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提出了中国问题和中国经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