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论犯罪与刑罚》是刑法史上的一本旷世名著,为作者贝卡利亚带来了尊贵的荣耀和不绝的赞誉。重读经典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近来笔者就在思索:仅仅把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理解为威慑刑是否全面?书中的多处论述已向我们暗示,威慑是其刑罚目的的主要内容,但是关于刑罚的度,则是以相对的报应刑为根据的。经过考证,笔者将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总结为:以威慑刑为主,以报应刑为辅,报应为威慑划定疆界,威慑为报应确立效益,报应是实现威慑功能的手段。报应刑、刑法公正、个别威慑、程序预防四位一体,威慑刑、刑罚功利、一般威慑、实体预防四位一体,构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一体化刑罚观。这并非故作标新立异的思考,而是希望对经典作家著述作更全面评价的一种探讨。
简介:刑罚目的是报应抑或预防的持久论争,最终在互相借势和依势中走向妥协,并形成融报应和预防于一炉的刑罚目的"一体化"论,其旨意在于既实现预防又实现报应正义。但预防失效引起的反思性思考、西方行为学发展中的现实人有限理性和有限意志论对理性人论祛伪,佐证了预防论实现的必要条件的不自足;犯罪人行为选择的双曲贴现和满意原则对犯罪人行为的牵引,翻转出预防观理性人逻辑前提与现实人行为选择的异曲;监禁刑特殊预防的负效应、预防性刑事立法遭受的诟病及社会对刑罚该当度内报应正义的认同,使刑罚的犯罪预防止于制度构建。刑罚预防逻辑与现实人行为选择背离使刑罚一体化与实践剥离,宣谕了刑罚应基于(潜在)犯罪人的非理性,慎重构建刑罚样态,采取多维预防措施修饬和提升人类理性继而矫正和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