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法性”(legitimacy)是当代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是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关系的一种评价体系。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以来的实践也说明政党的合法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执政合法性基础建构在个人魅力和意识形态之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侧重于从经济建设绩效方面进行合法性基础建构;以江泽民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则侧重于民主和法制方面的法理性合法性基础的建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政党执政合法性基础的过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法理型合法性基础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简介:摘要:作为一门新兴的新兴学科,社会工程的理念早已有之,“社会工程”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本文试图以历史发展为主线,从科学方法、工程活动。筹划方法、公共决策手段四个方面进行分类性概述,并以实践性、社会性、历史性、理论性四个维度进行特征性简评,从而简要的梳理社会工程理念发展的代表性思想。关键词:社会工程分类性概述特征性简评工程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社会工程哲学更是一门新兴的新兴学科,但是“社会工程”的思想早已有之,“社会工程”也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1914年,美国著名法学家罗斯科·庞德在其专著《法哲学概述》一书中使用了“社会工程”这一概念,几乎在同一时期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也使用过“社会工程”的概念。卡尔·波普尔曾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社会工程”、“社会工程师”、“社会工程态度”等进行了较为系统性的研究。作为波普尔思想研究专家的英国思想家戴维•米勒继而对社会技术和社会工程等思想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与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