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海交通大学收集的鄱阳湖区民间文书,记录了清代中期江西都昌县曹氏与鄱阳县杨氏之间的一桩官司。两姓就两县交界处三片湖面的产权,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一直争讼到嘉庆四年(1799),从鄱阳湖一路打官司到北京城。通过对相关58件文书的分析,结合其他材料,我们发现:虽然原告方曹姓将自己描绘为受害者,但实际上对争议湖产不具有充分的产权依据,是利用各种借口来侵占杨姓湖产。这个案例表明,清代民事司法具有积极保护民人产权的一面:正是官方对民人产权的保护,才迫使强势的曹家承认弱势的杨姓的产权。更重要的是,官方对这个纠纷的解决颇有创意:先根据证据判明是非,认定权益归属,然后引入市场机制,促使双方达成双赢的共识。这种法律与市场的双管齐下,比仅仅依法判定是非,更能抓住产权纠纷的根本。
简介:晚清民国时期是新疆城市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由于新疆建省,推行地方行政制度改革,故而城市数量增加.晚清民国时期,是新疆城市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由于清末新疆建省,推行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将新疆城市纳入了层级行政等级体系,由于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城市数量也随之增加.民国建立后,新疆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行政建置,先后经历了杨增新执政时期、金树仁执政时期、盛世才执政时期和国民政府直管时期四个阶段,由此推动了新疆城市数量的增加;随着地方行政建置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新疆城市规模也同步扩大,初步奠定了现当代新疆城市的发展格局.本文重点探讨了行政制度变革与城市数量变迁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阶段城市人口规模与占地规模的发展变化.
简介:由于东北特殊的地缘关系,中共东北党身处与关内党组织迥然相异的内外部局面。满洲省委时期的东北党务工作无论是组织机构完善还是武装力量发展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党员数量及群体构成方面却并不如意。此外,东北党在处理与东北联共(布)组织及原朝鲜共产党成员之间的关系上更是困难。东北党曾多次努力尝试建立与联共(布)的正式沟通渠道,但均因苏联自身的实用外交政策所制而未能如愿;在接收在东北原朝共党员入党后,其原有的派系纠葛非但没有消弭,反而随之延伸到中共东北党内。这一切,都使东北党成为国际革命背景下,中共地方党组织面临国际主义与地方利益两难困境的生动范例。
简介:画押是指在公文、契约等文书上署名或作私记,作为同意、认可、承担责任或义务之证明。画押源於先秦,汉唐以降,逐渐渗入民众生活,成为日常习见的私记。明清画押之类型,可分为署名、签署其他文字和签署非文字符号三种。因各地习惯不同,签押符号呈现一定的区域差异,但总体而言,画押不署名是明清的通行做法。签押符号熔铸着时人的价值观念,强调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时应尽量公正、中允,不夹杂私心。当时重要的官私文书,从行政文书、司法文书至契约文书,多以画押为凭,仪式文书也时或需要画押。在明清司法裁判中,画押作为一种证据,其重要性不如手摹、印信,但在审判程序上也颇为衙门看重,甚至以画押之真伪,作为取结完案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