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强调以顶层制度设计推进环境保护。构建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但囿于现实障碍和法律配套制度的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基于立法谨慎和其他诸多因素考虑,当前法律体系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和请求权的规定都较为狭隘,严重限制了环境司法作用的发挥。借助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大背景,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制度设计、诉讼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环境立法实际,扩大环境请求权范围是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进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共环境利益的独特诉讼模式。作为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理应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基础性请求权背书和制度支持。因此,当前的《民法总则(草案)》中应增加环境公益诉讼的兜底条款:拓展环境请求权,保护第三方等公共环境利益,突出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模式和环保初衷。
简介:选择匹配的治理工具对实现环境治理目标至关重要。环境信息工具的重要性源于环境治理方式的变革和软法机制的兴起,其效能发挥取决于问题意识、情境要素与目标群体的相容程度。收集工具、流动工具、识别工具和补强工具等信息工具都有自己的局限和不足,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应进行慎重比较和权衡。在既定领域内,信息工具是对传统命令控制工具和新兴市场工具的恰当取代或有益补充。以信息工具视角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检视.就会发现它们存在一些缺失、不当或错误。按照匹配和一体化原则.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弥补缺失,修正不当或错误,达到解决现实问题和实现治理目标的统一。
简介:本文阐明了中国环境法60年的发展概况、所取得的成就、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後的发展方向。主张在环境立法内容方面,加强有关环境治理、环境善治、公民环境权、环境民主、公秉参与、环境知情权、环境公益诉讼、政府环境责任及政府环境责任问责制方面的立法:在环境法学研究方面提出:促进研究范式从“主、客二分”到“主、客一体”的转变;促进环境法上的人的模式从经济人模式、主体人模式向生态人模式转变。认为环境法治理建设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文明为方向,以环境法治为灵魂,以维护环境正义公平为宗旨,以环境安全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核心,以环境民主为手段,以追求环境效益和环境效率为激励机制,以健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和环境“善治”机制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使其成为建设环境友好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社会的法律保障。环境法学应该研究生态化方法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促进环境法向生态法转变,促进环境法律制度的生态化.
简介:从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的现有法律依据谈起,介绍了国际上主要国家通行做法。从而说明在我国实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实施该制度的一系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