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理由和相应的法律规范,评估《民法总则》第九章的立法技术。我国诉讼时效制度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护债务人免于举证困难、避免无益的诉讼和节约司法成本的价值基础。首先,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起算,兼顾权利人的保护与债务人的举证困难。其次,基于不同基础关系而发生的请求权,值得保护的程度不尽相同,在诉讼时效方面应体现其差异。再次,诉讼时效障碍事由及其后果,反映法律对于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在时效利益方面的分配状况。我国现行法对于诉讼时效障碍事由的认定宽松。最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效果采“抗辩权发生说”,体现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的利益动态平衡。
简介:在20世纪90年初期俄罗斯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取得时效制度重新出现在俄罗斯法中,但是由于苏维埃立法的特殊性导致取得时效制度在俄罗斯的司法实践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尤其是在取得时效构成要件的认定、取得时效期间的计算和取得时效案件的程序适用上,凸显了转型国家在法律制度转换过程中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