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本应具有权利保障、替代羁押、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应有的功能却没有得到发挥,而是出现异化的司法怪象,主要表现就是取保候审的实体化趋势,主要表现为取保候审成为最终实体裁判的预演、取保候审成为“变相结案”的手段,使其变相的刑罚化等。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一是我国刑事诉讼价值、构造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出现的畸形状况,二是中国特色的业绩考核标准,尤其是明显的实体化倾向。法学界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除导致取保候审功能异化的原因,而不能盲目引进外国的保释制度,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简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不能失去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就涉及对国企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怎样进行“功能定位”,理论界的认识不尽一致。本文拟就此作些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国有企业的功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具有同西方国有企业相似的一般功能。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当代一种国际现象,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存在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这是同国家职能相联系的一种特殊企业(或经济形式)。国家所以设立国有企业,是为了履行国家的经济职能,实现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使之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社会的特殊政策工具,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