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理论与改革》2006年第5期发表陈志华的文章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教育活动。一旦阶级社会不再存在,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也会随之消亡。但在漫长的阶级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的思想领域,总是由那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竭力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因此一些同志据此坚定地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在于政治性、阶级性。没有超阶级、非政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点无论是从历史与现实,从东方到西方,从社会主义国家到资本主义国家都得到了有力的证实。但是,作者认为,政治性虽然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有属性但并不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
简介:在宅基地问题论争中,产权致富论和权利扩张论分别在经验认知和法律权利理论上构成了两个主流却具有误导性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话语。宅基地具有公共资源属性和建设自主房屋的土地财产意义,在局部地区具有资产属性,无法完全对等于城市建设用地。法律实践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宅基地管理,以克服宅基地利用的外部性,并实现细碎土地产权的有效整合。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使用权同属两种不同属性的土地法律制度,这是基于宅基地利用实践的“回应型”法律制度建构。只有放宽法律的视界,从土地法传统和社会基础的角度来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才能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宅基地法律实践,避免陷入“变法心态”下的“法律政策学”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