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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思想是将资源效率最大化作为法的宗旨。作为一种思维方法,经济分析法学主张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系法学研究方法的重大变革。经济分析对于民法方法革新的特殊意义,缘于民法和经济学的一致性,包括对人的共同假定、对交易的共同关注以及对效率的共同追求等。

  • 标签: 经济分析法学 民法方法 经济人
  • 简介:摘要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于法律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尤其在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关注上更甚。对于民法来说,它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其他法律不同,是平等与自由。这也是人们格外关注民法的原因,因为在人们思想更加开放进步的今天,对自由与平等的普遍要求与向往。在民法中平等价值的实现是独立法律人格能够被承认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民事主体也就人们能够在平等地位下进行民事活动的开展和财产的合法获取的重要条件之一。纵观古今,人们对于平等和独立人格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奴隶社会进化到现在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最好的体现。所以此次就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和独立人格做出浅论,以助人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

  • 标签: 民法 平等原则 独立人格
  • 简介:民法总则》第184条对鼓励见义勇为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紧急救助一律免责有违基本法理、学界通说和国际惯例,利益衡量明显失衡,负面效果不容低估。《民法总则》第184条不构成法律漏洞,司法实务中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衡诸各方利益,兼采学理通说和比较法上的成熟经验,充分运用限缩解释、客观目的论解释等方法,对"好人免责条款"作出妥当解释,尽量限缩《民法总则》第184条的适用空间。

  • 标签: 好人免责条款 紧急救助 民事责任
  • 简介: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及终止,明确婚姻范围内亲属间权利及义务的法律,对维持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就基于此,对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概述,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帮助。

  • 标签: 婚姻法 民法关系 思考
  • 简介:在我国《民法总则》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总体上未处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因其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方面均较模糊,因而不是独立的裁判规范。但其为民法总则乃至民法典的目标、任务,不妨碍其中的平等、自由、公正、诚信等核心价值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总则》关于个人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属于指引性、“法源性”的条款,具有时代气息、初步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引出制定具体规则的任务。承认宗教活动场所(组织)等团体的特别法人资格,将非法人组织作为第三民事主体,专设危难相助的特别制度,在特定情况下民政部门被首选为监护人,等等,这些都立足于中国现实、关注并解决中国问题,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值得鼓与呼。

  • 标签: 民法总则 核心价值观 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 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
  • 简介:1998年以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以解决突出上问题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作为动力,以强化队伍素质为根本,全面强化审判职能,在依法治区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和发展的事实,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赞誉。

  • 标签: 人民法院 审判职能 依法治区 党委 根本 事实
  • 简介:物权法是关于财产的所有与其物权的利用的法律,具有强制性、绝对性、对世性及严格性,关涉人民、社会及国家的根本财产利益,故此,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尤其应当谨严、审慎。于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同时,也应持谨慎态度。物权变动规则应予维持,同时也宜吸纳司法解释的经验而予补益。在所有权上,应对所有权的定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若干规则、相邻关系规则、盗赃物、遗失物、取得时效、先占及添附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予以完善、厘定或确立。于用益物权上,应对用益物权的定义、"三权分置"、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役权及典权分别做出改定、明确及建构,但不宜确立居住权。于担保物权上,宜以追及效力保护抵押权人利益、让与担保不作为典型担保并对物权法第202条进行改定。此外,鉴于占有制度于物权法中的关键地位,立法还应较大地扩展、丰富占有规则。

  • 标签: 民法典物权编立法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诞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实现邓小平同志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一战略思想的重大措施,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胜利成果的记录,又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入进行的法律保障。历史的发展将会进一步证明,《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将在中国产生深远的重大影响,而且将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 标签: 《民法通则》 经济体制改革 条件及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我国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 简介:<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主动收集和调查证据,既是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又是民事审判实践的经验。但是,如何正确认识收集和调查证据,不论在理论观点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有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收集和调查证据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主动收集和调查证据,是阶段性的工作还是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这是一个实践中尚待解决的问题。有人认为,收集和调查证据是开庭前准备阶段的工作;也有人认为,收集和调查证据主要是第一审法院的工作。前者的理由是,收集和调查证据是

  • 标签: 人民法院 调查证据 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收集 全过程
  • 简介:涉及数字内容的合同非独立的合同类型,其仍受民法典调整,惟须作少许修正.就消费者合同而言,应规定撤回权的起始与消灭,撤回后数据的返还及删除.买卖合同之瑕疵规则依旧适用,租赁合同则应拓宽标的范围并延长终止期间,两者解除之法效果同于撤回.网络无偿给付中的责任源于债务关系,其成立依当事人意思或类似交易之接触判断.数据之保护,契约法上可适用一般规则,侵权法上并无必要创设一项关于数据的绝对权,颁布相应的保护性法律足矣.

  • 标签: 民法典 立法 数据 消费者保护
  • 简介:结合民法典起草历史来看,民法典的最终任务是要让普通民众真正拥有自己的权益,并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2017年2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层的会客厅中,社科院民法学教授孙宪忠正在举办一场小型的媒体见面会。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孙宪忠,还有一周时间就要“上会”,每天都要接待大量前来问询民法典编纂情况的记者,电话一打就是数个小时。

  • 标签: 民法典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 全国人大代表 普通民众 法典编纂
  • 简介: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体现国家管制的民法强制性规范日益增长。当前,民法体系性强制规范与管制性强制规范并存,以政治哲学的视角分析,其基本理念容纳着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并主张在个体主体性及价值优位的基础上,在保护个体权利自由的目标下,重视社会因素的制约作用,赞同国家的适当干预,衡平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通过政治哲学分析,强制性规范的精神观念、价值基础得以进一步明确,从而为克服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立法、司法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有助于我国未来编纂的民法典规范配置合理,体系结构完善。

  • 标签: 民法强制性规范 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 社群主义 法典编纂
  •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也逐渐实现了信息化办公,面对新时代下的信息技术发展这一重要机遇。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这也有利于为实现人民法院的现代化做出贡献。文章首先概述了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概念,指出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最后重点阐述了如何完善其信息化建设,希望通过本文可对相关人员工作开展提供一些借鉴。

  • 标签: 人民法院 信息化建设
  • 简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日益丰富的年代。物质日益丰富是因为市场分工带来的专业化效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告诉我们,普通制针工人如果一人包揽全部制针工序,一天顶多造20根针,但当把制针的工序进行分工,每人专注于一两项工序,针的产量就可以迅速提高,每人一天居然可以生产4800根针。

  • 标签: 连载 民法 市场分工 《国富论》 专业化 工序
  • 简介:我国立法机关在改革开放初期以来,曾经两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程。但后来因为客观形势立法采取渐进模式而不是民法典整体推进模式,民法立法逐一制定成为单行法,以至于形成近年来不顾民法体系化和科学性的立法碎片化趋势。最高立法机关在2011年宣布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这一“体系”其实建立在立法碎片化基础上的单行法的集合体,并不符合法律科学意义上的体系的本意。现行民法立法的集合体内还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因素,而法律基本规则的混乱、繁简失当、轻重失衡、制度缺失与制度重复这些问题还都存在。新近出现的一些立法和立法动议,只是追求单一立法的自圆其说,而不追求立法整体的衔接.其结果是民法体系性问题愈来愈显严重。民法立法应该及时防止这种情形继续发生,并且及时推进民法典立法编纂工作,对现行民法立法予以整合,实现立法真正的体系化和科学化。

  • 标签: 立法碎片化 民法体系化 民法典
  • 简介:摘要文章旨在对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效力、价值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见解和观点。

  • 标签: 民法 基本原则 价值 效力
  • 简介:民法典编纂面临着如何处理民商关系的问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应当坚持“民商合一”制,民法典应当充分反映市场化改革的本质要求,为商事法律制度提供精神的支撑和制度的基础。编纂这样一部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商事品格的民法典,符合改革开放以来民商事立法的实际情形,也符合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远景目标,是实现民商事法律体系化的不二选择。

  • 标签: 民法典 民商关系 保护产权 维护契约
  • 简介:在传统理论上,知识产权是属于民法范畴的私有权利,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逐步深入,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在遵循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本位的同时,以经济法来规制其在市场运行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以私权为主、兼有公权的复合性质使知识产权遭遇了些许困惑,知识产权急需在民法和经济法之间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

  • 标签: 民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