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机关事业单值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逐步深化,社会保险基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好、用好社会保险积累,开使其得到充分保值增值,显得十分重要。但是,目前在基金保值增值方面,存在着许多写此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困难。河北省从运作情况看,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工作,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并老保险金收缴率,河北省直单位基本上保持在90%以上,各市进展情况不一,差额拨款单位稍好,自收自支单位,上缴率不高,有的市只保持在70%-80%左右。有的单位拖欠养老保险金情况比较突出,主要原因是单位经济效益比较低,职工开支困难。所以不能如期如数上缴。二是结余保险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退休返聘现象成为劳动领域新的发展趋势。退休返聘人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大大降低,又为用人单位带来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所以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但是,退休返聘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相关法律对其用工关系、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对处理因退休返聘引起的纠纷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同时,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也使得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在工伤保险领域。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通常不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使得退休返聘人员得不到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护。在本文中,笔者对退休返聘现象做了具体的分析,并研究了退休返聘人员在适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存在的困境、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以及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适用工伤保险制度。
简介:在保险实践中,汽车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时常受到侵害。汽车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汽车事故法律风险分担不合理,过低的汽车毁损估价给消费者带来损害,保险交易中的"陷阱"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与经营者在没有根本利益矛盾的法律关系中仍难以合作等。本文通过对汽车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状况进行现实考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得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与建议:通过完善制度构建可以合理地分配风险:通过建立中立的行政机构,执行专业标准,可以确定汽车保险的估价;通过各种执法、司法手段,可以减少并惩罚保险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定分止争"之后,可以在某些经营者与消费者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的法律关系中激励、引导两者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