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的概念及特点海外私人投资是指投资关系所涉及的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企业团体等向资本输入国所作的投资。这里所指的私人投资,是国与国之间所使用的概念,即使它属于资本输出国集体所有,或个别场合下属该国国家所有(如一些国家在外国投资开设银行、公司),也不享受任何外交特权,东道国一律将其视为私人资本。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就是对上述海外私人投资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它特指资本输出国为了保护本国私人海外投资而建立的关于投资人在投资国遇到某种风险而由国家或某一个特定的部门负责赔偿,然后再由该部门向东道国追偿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均建立起此种制度,而发展中国家还未普遍建立起这种制度。
简介:非法移民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且无法得以妥善解决,其产生具有错综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各国纷纷祭起遣返制度这一法律利器来应对非法移民问题,它在减少非法移民数量、降低危害、震慑非法移民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12年我国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法》颁布后.非法移民遣返制度作为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我国境内的非法人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三非外国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在理论上对非法移民内涵和性质进行识别和界分,厘清非法移民遣返制度所特有的功能定位,并透过对其具体程序的全面探究,能够有助于确保这一制度的正当适用和实施,同时也有利于个人基本权利的合法保护。
简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仅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之一。就制度沿革而言,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根据行刑衔接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时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萌芽与探索阶段(20世纪50年代-2001)、建立与发展阶段(2001-2011)、反思与完善阶段(2011年-至今)。自上世纪50年代,在相关的法律中就出现了行刑衔接制度的雏形。在随后的一个甲子内,无论是在规范形态、适用原则、还是衔接机制等方面都经历了一系列发展变化,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从更广阔的视角,从制度发展与理论研究两个层面上,遵循历史的脉络,分析探讨不同阶段中行刑衔接制度的原则、规范、机制以及不足,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刑衔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