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诗歌曾经是中国最发达、最显赫的文体,中国被称为“诗的国度”,有众多的优秀诗人,众多的优秀诗篇。但是,历史的光荣繁华掩盖不了现实的冷落尴尬。当下,还有多少人在写诗?又有多少人在读诗呢?我们谈起艺体明星、热播影视来如数家珍。但是,人们心目中念念不忘的诗人和诗篇在哪里?有人在《齐鲁晚报》发表文章说:“诗歌是老早就不跟群众打交道了,自从《风流歌》(纪宇创作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首轰动一时的长诗——引者注)那种朗诵式的诗歌以后,就再没听见哪首众口相传的作品了……现在诗歌成了最小圈子化的一个文学部落,这个部落里的人自己办刊物自己看,自产自销,惨淡地维持着它的运转。换个说法,诗人们现在只为自己写,跟深入生活相比,他们更乐于深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而外边的人也基本上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写些什么了。对于许多人来说,诗人差不多是上个世纪的一种职业了。”
简介:执行终结依现行的法律规定是法院启动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后,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最终停止执行程序,包括权利人权利的最终实现和执行任务最终完成,致使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全部实现,执行名义的内容也没有全部落实,它与执行完毕都是整个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结束。但执行终结后执行措施不能再予恢复,权利人也不能再行申请执行。本文中主要谈谈执行终结后,如出现其他事由,权利人可以再行申请执行,民事强制执行机构如何依法再予另行执行而重启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最大限度地满足权利人的利益。
简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清理执行积案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该程序被滥用和扭曲等诸多问题,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执行规范不足与规范冲突同时并存、执行新案的迅猛增加和执行不能案件的大量沉淀、个人破产制度缺失等。论文通过揭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机理,即通过穷尽执行措施和公开执行程序等环节,加强对程序正义的保障,以弥补结果正义未能实现的不足。文章肯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身强大的反思和修正功能,以及催化执行程序内外相关具体制度完善的功能,但真正实现前述功能则需要克制地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进一步统一和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