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民主的政治范畴中,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定已经成为群众的一项基本权力,同时也是实现政治民主,决策科学的重要体现。随着网络信息的不断发展信息通信技术正在电子政务迅速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对自身的发展进行改革,传统的电子政务参与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信息现代化与传统的公共决策方式进行比较,使群众在参与公共决策上打破了原有条件在时间以及空间等方面的束缚,大大提升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提升了参与的效果,并且极大的满足了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希望。在电子政务环境不断完善下,群众利用电子平台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并且与制定者进行互动交流。充分的表达自身的意见与诉求,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政治现象。分析电子政务环境下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方式,对于实现决策民主化,提升公共决策质量,提高政府信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由于计算机网络互联协议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任何怀有恶意的闯入者只要深谙此道,就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内部网窥探敏感信息、破坏、修改或窃取数据。1998年我国共破获黑客案件近百起.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中国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面对猖狂的黑客行径和网络犯罪.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安全的通信,同时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成为必须关心的问题。政府、军队等机构从事的行业性质是跟国家紧密联系的。所涉及信息几乎都具有高度的机密性.因此其信息安全问题,如敏感信息的泄露、黑客的侵扰、网络资源的非法使用以及计算机病毒等.都将对政府机构构成威胁。为保证政府网络系统的安全.有必要对其网络进行专门的安全设计。
简介:随着政府公共管理从线性模式到复杂模式,从稳定运行到动态治理,从政府创新到社会协助,全球都步入到一个以电子媒体为主体的时代.电子政务的蓬勃发展推进了电子智力体系和信息处理能力的现代化演进,并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社交媒体向公众提供着更加有效、便利的公共服务,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电子化和信息化的依赖.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高信息化又引发了公众对于信息开放以及信息安全的担忧.从爱德华·斯诺登事件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窃得的数据和资料已经给涉及国家带来了重大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也极大地危害了国家的利益与安全.因此,要想在当今世界格局中掌握先机,就必须从国家战略层面、法律层面以及技术层面给予相应的支撑和协助,保护国家安全,维护个人利益.本文在分析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法律现状的基础上,对比欧盟和美国等西方国家经验,提出了我国电子政务领域中信息安全的法律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