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营业税计税依据是计算营业税应纳税款的依据,是营业税征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一切收入都要征税,这是基本原则。但是营业税应税行为中也有一些特定的经营项目,如交通运输的联运业务、服务业的旅游业务、建筑业的包工不包料工程等等,它们的营业额,要按
简介:据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区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45.07万户,从业人员71.53万人,注册资金88.0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1.7%、10.9%.全区私营企业达4.93万户,注册资金766.74亿元,从业人员64.78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1%、19.4%、24.8%.事实上,自1992年以来,新疆的私营业主阶层就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着.2004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46.66万户,从业人员74.12万人,注册资金86.84亿元,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长0.93倍、1.06倍、7.77倍.而私营企业发展更快,达4.3万户,注册资金643.21亿元,从业人员57.25万人,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长29.71倍、258.36倍、20.69倍.由此可以看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私营业主阶层是新疆成长最快的一个社会阶层.
简介:21世纪被公认为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之创造、流通与应用将决定国家的竞争力。企业对智慧财产权的运用,则为面临国际竞争压力的制胜关键。各类产业市场竞争激烈,每每有商业间谍不当获取他人营业秘密之情事,因此营业秘密之保护策略,于智慧财产管理与企业竞争力之提升上益显重要。本研究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营业秘密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包括:(1)分析台湾营业秘密保护争讼案类型,找出问题趋势。(2)协助企业检视营业秘密保护制度,逐步完善营业秘密保护策略机制,以有效制定或调整其营业秘密保护策略方针。而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了解营业秘密纳入刑事法保护对象的可能性。本研究认为,在管理成本效益的考量下,宜通过企业与员工间订定之营业秘密保护契约,进而建立企业内部保护管理机制,同时应追惩违约与不法侵权者,对其主张竞业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