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专利蟑螂”问题在近15年来已成为所有科技企业的“痛中之痛”。美国的各类企业.乃至中国的技术设计与生产者,几乎都受到了来自它们的专利侵权主张和诉讼威胁。它们真正的目的并非从事技术转让,而是藉此聚财,获得暴利。但是当立法者和行政执法者分别准备对这个现象采取行动时,却发现其中不但定义困难,而且透过实证研究,事实上其中还蕴藏了相当复杂的运营模式。美国在短短的一年中就出台了一系列的官方与非官方研究报告、立法动议和行政举措。但这样的密集手段也引发了许多的讨论,让论者质疑关国政府所拟议的各种措施是否会矫枉过正,不但不能将问题完全根除,反而会先伤害到整个市场的创新动能与交易环境。本文除了对于最近的这些发展作出一个较为完整的引介外,也对于其中的许多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未来相类似的问题是否也会在中国发生,以及需要如何来应对。
简介:我国公务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冒充执法人员诈骗的案件也频繁发生,这导致司法实务中经常出现执法相对人对公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的案件。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结论,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因而具有重大实务意义。公务行为合法性的认识错误问题,与此要素在妨害公务罪中的体系地位密切相关。认为公务行为合法性是构成要件要素的观点,被认为存在刑事政策上的难题;而客观处罚条件说则会导致自相矛盾的结论,也无法妥善处理基于合理原因的认识错误;违法要素说没有成功区分合法性的基础事实和合法性的评价本身,并且与二分说一样,都建立在公务行为的合法性等于反抗行为的违法性这一错误假设基础之上。既然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构造是反抗合法的公务行为,那么,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就应该属于构成要件要素,至于构成要件要素说可能引发的刑事政策上的难题,可以通过行为人所属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理论和未必的故意理论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