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通过对我国西北地区S省三个基层法院的观察,初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基层法院的司法过程带有明显的调解倾向性,笔者将其定义为"调解中心主义"。调解思想对我国法院的司法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基层法院及其法官在"下意识"里是选择/希望调解的,调解已成为"高层次的审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司法实务中所谓之"强判",便是调解对判决生成过程的强力渗透。导致这一结果的发生,有着诸多层面的原因,本文偏重于基层法院及其法官层面原因的考察,并将这些原因划分为外部和内部因素两大部分。在文章的最后,笔者提出了一个观点,即"调解中心主义"的司法有可能将法院调解引向危机,造成法院在司法上的紧张。文章还讨论了我国基层法院语境下当事人在调解中的作用问题。
简介: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基层人民法院围绕审判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了制度创新与完善,使办案质量与效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局部与整体之间不协调、监督管理与法官自主审判之间的冲突、管案与管人协调不够、管理监督有余而服务不足等问题。为深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以解决上述问题,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出"系统审判、全程管理"的新管理模式。该模式强调以司法公正与效率为价值目标,以审判工作为服务对象,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对立、审、执进行一体化整合,将系统优化与全局一盘棋的审判管理理念渗入到审判过程每一个环节,做到:整体与局部系统管理、全面管理与周到服务并行不悖和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互相衔接。
简介: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2005年9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同年10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指导全系统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此之前,司法部还在江西召开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进一步推动司法所建设,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的发展措施。这一系列举措,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和工作的改革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建没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思想进一步统一,行动上更加自觉,抓基层打基础的风气空前兴起,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