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政办发[2013]45号5月2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我区畜牧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牲畜总量连创新高。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特色主导农畜产品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农畜产品加工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区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切实制定好我区畜牧业发展政策.为实现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中提出的“把内蒙古建设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畜牧业普查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简介:藏政办发[2013]46号(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由于我区野生动物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大,在保护尤其是经营利用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个别地方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
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作说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新时期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历来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如: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环境,开展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强新时期“菜篮子”工作,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立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等,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简介: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为了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切实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委员李灏、朱良、黄毅诚、来金烈为组长的四个检查组,于1997年6月分别到广东、浙江、河北、河南四省,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湖南、陕西、甘肃、四川、云南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