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存在多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近些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升趋势虽得到一定遏制,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宁波法院自2010年5月在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坚持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公正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以法庭审判为中心,推动建立了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制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心理干预的若干规定(试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等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宁波地区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简介:潘光旦认为,对于治理而言人才比物质、制度等更重要。近代以来乡治的最主要问题在于农村大学生外溢所致的地方人才匮乏。这与现代教育所致的农村人才外溢到城市有关:一方面,现代教育在内容上一反传统儒家的基于孝而维系家族或乡村的宗旨,这表现为儒家知识式微及地方性知识退场,另一面是教育的城市中心主义,表现为教育个人主义或国家主义。在资源与制度城市中心格局下,现代教育的接受者作为国家的人或自由个人而日益流向城市,以至乡村人才流失,现代知识分子对于乡村具有极强外生性,因其缺乏地方治理的德与才,故乡村日趋瘫痪。改善乡治要培育治人,需要乡村教育在地化,适度加强儒家知识与乡村知识,还宜限制教育的过分离乡化等。
简介:中国共青团思想建设职能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青团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整合外部社会资源,用党的政治理念、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政治方针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团员青年,增进团员青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改革开放直接推动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这也成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思想建设职能内涵不断丰富、边界不断拓展的根本动力。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青团思想建设职能经历了“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引领”等三个发展阶段,并逐步构建起具有共青团组织特点的思想建设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共青团思想建设更加聚焦于青年群众、更加注重引入现代信息手段、更加注重与青年平等对话、更加注重青年思想建设的现实性和实践性,体现中国共青团思想建设职能的理解、认识和运用不断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