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郭湛,男,1945年生于黑龙江海伦。初中和高中先后就读于哈尔滨五中、哈尔滨一中和伊春一中,1964年考入吉林大学哲学系读本科。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读研究生,1981年毕业留系任教,先后获得哲学硕士、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荣誉一级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主编、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哲学学部委员、学部秘书处秘书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文化观。主要著作有《人活动的效率》《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面向实践的反思》《社会的文化程序》等,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简介: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多向度的理论研究,至今积累了丰富成果。积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运动也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全球化浪潮中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原因与出路,成为一个必须关注的焦点。该研究报告依据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选择河南省十三家上市公司为剖析对象,从面上资料到个案实情,对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多方位考察,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误区、制度与机制缺陷仍较突出存在,出路则在于从制度与机制上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实践、社会推动的大格局。
简介:2005年9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