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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治软环境对法治国家的建设至关重要,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软环境建设仍存在很多问题。在法治软环境的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实践者和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打开法治软环境症结的有效手段。

  • 标签: 检察职能 法治 软环境
  • 简介: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刺激企业技术革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引导改变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环境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排污税缺失而排污收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种弊端,资源税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不科学,消费税缺乏环保目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环境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应循序渐进,逐步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开征排污税;调整资源税的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以调节消费结构和倡导绿色消费为目标,改革现行消费税;“绿化”现有税制结构,从而建立起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税法律制度。

  • 标签: 环境税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 简介:在我国,环境侵权数量正在日趋增加.环境侵权作为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其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建议拓宽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并设立环境责任社会化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环境侵权行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 标签: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
  • 简介:在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下,能够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类主体,在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上,均受到法律的限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属于诉讼制度方面的创新,应由立法机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认真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作出公平合理的规定。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检察机关
  • 简介:公私协力是当前环境治理转型的基础和主导范式。其中,环境私主体治理是与行政公权治理相对称的另一种环境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尚未受到足够重视。世界范围内的环境私主体治理实践包括自主治理模式、排污者自我规制模式和通过契约的治理模式三类,它们对我国环境私主体治理的法治化具有借镜意义。面对环境治理转型的实际需要,我国应当通过"以法律规则与公共政策为中心的形式合法性建构"、"以问题导向机制为指引的实体制度建构"和"以程序机制为重点的过程建构"为路径,构筑相应的制度体系。

  • 标签: 环境私主体治理 公私协力 自主治理 自我规制 契约
  • 简介:破窗理论(亦称"破窗效应")是从"环境→心理→行为"路径分析犯罪现象的发生机理,主张以"场域控制"为基本手段来防控犯罪的理论学说。从"两高"公布的13起环境犯罪典型案例的规范样本来看,"破窗效应"在环境监管中广泛存在,环境犯罪多源于环境监管失职渎职场域下"破窗"式的多米诺效应。"破窗效应"透过对潜在犯罪者的直觉思维、行为惯性以及风险认知发生作用,进而激发乃至强化其犯罪动机。故此,政府可通过"场域控制"来干预潜在犯罪者实施环境犯罪的动机与行为:一是引入"情境预防"策略来以提升环境犯罪的难度、风险和成本;二是构建"零容忍"治污与第三方治污相呼应的多元化"补窗"模式,藉此实现对环境犯罪的有效防控。

  • 标签: 破窗理论 破窗效应 环境犯罪 场域控制 防控策略
  • 简介:环境保护法》在大陆环境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修订是推进大陆环境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立法举措。借助于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环境基本法的比较视角,通过分析与借鉴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的立法及其实践经验,以及在大陆与台湾地区不同的立法语境中,区分环境管制立法与环境政策立法的不同意义,提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应当实现立法理念与模式从环境管制立法向环境政策立法的转变,使环境基本政策内嵌于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之中,为大陆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政策法律基础。

  • 标签: 环境保护法 环境基本法 大陆地区 台湾地区 比较
  • 简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对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标签: “十一五”规划 五中全会精神 “十二五” 社会环境 法治环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简介:发展绿色金融是环境可持续和金融可持续的内在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共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环境义务;而共谋理论与自己责任理论的发展更为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环境责任体系包括商业银行环境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我国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相关立法层级低、操作性不强,法律义务基本内容和法律责任规定存在重大空白,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借鉴赤道原则、《可持续性政策》与《绩效标准》等国际金融软法,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金融硬法,提高我国相关立法层级,鼓励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和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机制,确认商业银行作为环境责任承担主体,极为必要。

  • 标签: 绿色金融 商业银行 环境责任 赤道原则
  • 简介:电子数据取证(特别是针对恶意程序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执行文件操作信息在揭示犯罪分子行为细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可执行文件操作痕迹涵盖可执行文件名称、功能、位置、运行次数、运行时问、操作用户等多种信息。依靠Windows操作系统自带的系统命令或工具无法深入完整的挖掘出上述信息,因此针对此类痕迹分析方法的研究具有非常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可执行文件 操作痕迹 运行次数 最后运行时间 Prefetch文件夹 UserAssist表键
  • 简介: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因拥有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通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由印度博帕尔案可以看出。在跨国公司子公司从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形下,依照有限责任制度则可能给无过错的环境侵权债权人带来极大的不公正,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困境尤其凸显。因此,在跨国公司环境责任的追究机制中,合理采纳法人人格否认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此外,美国在某些环境侵权的特定情形中将母公司纳入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追究跨国公司“整体”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借鉴。

  • 标签: 跨国公司 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 整体责任
  • 简介:环境扫描电镜(ESEM)在法庭科学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具有普通扫描电镜的各类功能,还可以调整样品室内的气压和湿度,并且可在环境条件下对二次电子成像,因此,ESEM能够直接观察非导电导热样品表面的超微结构。这些特点使得ESEM在法庭科学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 标签: 法庭科学 ESEM 微量物证 细胞超微结构
  • 简介:2010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剑平为团长的海南省法官考察团一行23人,应邀赴芬兰参加了环境保护课程培训。考察团通过听课、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学习了芬兰环境保护法课程,了解了芬兰的社会制度、司法制度、法官及辅助人员管理环境保护审判现状等情况,开拓了视野,达到了培训的目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 标签: 环境保护法 课程培训 培训情况 芬兰 审判委员会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我国《环境保护法》亟待修改,但在如何修改的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国外环境立法模式经历了从环境单行法到综合性环境法再到环境法典的变迁过程,值得我国借鉴,环境法的法典化不失为我国环境立法模式的一种路径选择。

  • 标签: 法典化 环境立法 环境法典
  • 简介:德国公证事业的发展有非常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从外部环境来看,法治精神、尚法理念、法律最高权威的观念根深蒂固,依法办事、自觉用法律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 标签: 外部环境 公证事业 德国 合法权益 法治精神 依法办事
  • 简介:面临环埔侵权案件,我国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制度中存在一些困境,其中包括了诉讼时效期限不够长,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不合理和对潜在性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忽视等困境,那么,我们如何去完善这些对受害者的救济问题呢?

  • 标签: 环境侵权 损害赔偿
  • 简介: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定位,在开放开发的过程中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这"两型社会"为诉求,注重环境保护及其法制保障。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的描述,重点探析综合实验区法制保障资源、环境保护侧重点等内容,借鉴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制度和经验,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改革权限,提出若干制度创新的建议,为建设生态平潭、绿色平潭和两岸合作建设的典范提供法制保障。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环境保护 法制保障 制度创新
  • 简介:环境公共利益损害主要是指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表现为环境质量下降、物种数量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等。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公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污染者负担原则作为环境责任领域的基本原则,为公共环境保护设置了从损害预防到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体系,这种以义务为导向的法律保护体系比传统的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体系更加适合我国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目前,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适用困境,可以在参考国外应对对策的基础上,对原则进行新的解读,并完善我国立法和相关制度,更加灵活地适用原则,使其在环境公共利益保护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污染者负担原则 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成本内在化 义务中心主义
  • 简介:环境法领域,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是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构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激励机制的内在原因,主要源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政府所具有的"经济人"自利属性以及现代行政过程由"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等现实状况。因此,为更好的调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须分阶段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政府所具有的自利属性,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与方式。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中,也必须注重对权力主体的利益引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运作,强化政府环境责任,促进地方政府积极的履行环保职责。

  • 标签: 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财税体制 制约机制 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