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有网络立法的不足、政府治网职责的缺失以及网络规范的漏洞,导致网络社会治理捉襟见肘,亟待建立正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网络规则体系。网络空间治理规则是政府回应、组织赋权、开放协调和实践创新的产物,是网络软法治理的核心组成部分。通过规则的软法治理,有利于维护主权国家的网络安全、消解网络治理的不稳定因素,进而逐步实现国家网络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网络规则的治理体系离不开有效的制度设计,应当厘清网络主体职责、规范网络规则审查程序、倡导网络规则的标准化建设、增强网络空间规则的柔性治理,进而探索“互联网+法律”时代网络空间治理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以及软硬兼施、协同共治的网络秩序治理机制。
简介:美国中情局前特工斯诺登披露,从2007年以来,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FBI)要求微软、雅虎、谷歌、“脸书”、苹果、PalTalk、美国在线、Skype和YouTube等9大网络巨头,提供用户的网络活动信息,试图直接进入一些互联网大公司的服务器,获得有关视频、声音、图像、电子邮件和网络浏览记录的信息,甚至是信用卡记录。该项互联网信息筛选项目代号为“棱镜”。尤为令人不安的是,到目前为止,在互联网络领域,美国安全部门已经搭建了一套基础系统,能截获几乎任何通信数据,大部分通信数据都被无目标地自动保存。如果当局希望查看任何一个人的电子邮件或手机信息,所要做的就是使用截获的数据,来获得电子邮件、密码、通话记录和信用卡信息;甚至可以在机器中植入漏洞,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保护措施,都不可能安全。而这些只是美国网络监控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