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情况说明在刑事诉讼中大量存在,但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属性不明确,且证据形式本身存在瑕疵,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混乱,需要在明确其系证人证言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出庭人员作证制度予以完善。
简介:摘要中国从古至今都有“重刑轻民,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想。梁启超先生就认为诉讼法(程序法)是主法(实体法)。但是反观西方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无令状,则无权利”,“程序优先于权利”等法语法谚却诉说着截然相反的法制观念。在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蓬勃发展的现在。处理好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合理构建民事诉讼法制度和理论的基础,是健全中国法律制度必须回答的问卷。鉴于此,笔者将在简述几种常见的观点之上经行评述,进而理清两者的关系,以理论为实践的指导,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和制度构建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