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法研究存在高外部引证率和低研究水准之间的“落差”,需要对社会科学知识在环境法研究中的运用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促进环境法领域的知识增长。针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表明,基于法教义学的解释是非常不充分的,有对经验事实进行选择性的“裁剪”以符合价值预设(政府和企业“合谋”侵害公民环境权益)之嫌,不足以从根本上揭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践逻辑,也无助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理性应对。根据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能够对当前中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给出更具解释力的结论。环境法研究应当采取更为开放和多元化的研究路径,秉持“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的宗旨对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将法教义学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有效结合。
简介:<正>以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马克昌教授为顾问、刑法教研室主任赵廷光副教授为总导研主持研制,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湖北省司法学校、广州军区武汉军事法院、中科院武汉文献中心、武汉水运工业学校的刑法和计算机两个领域的28名科研人员参加研制,由武汉信达应用技术研究所提供经费委托开发的《中国刑法专家系统》,于199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武汉市科委主持下,在汉通过鉴定。鉴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高铭暄,副主任委员黎志成、杨春洗、单长宗以及委员江任天、汪文翥、李龙、李祥、林扶、图们、曹子丹11名著名刑法和计算机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该系统总设计师赵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