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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修改,引入了数额与情节并重的元定罪量刑标准.最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化了这一标准.从规范法学的角度对有关情节的适用加以考查,存在着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以及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等争议问题.对于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应当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将特定“情节”的数额因素比照“数额”标准加以考量.对于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以数额为基准,并辅以“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加以处理.对于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贯彻充分评价与禁止重复评价之原则,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司法解释 定罪量刑标准 情节 适用
  • 简介:<正>前个时期,我被法律顾问处指派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我以律师的身份,持“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专用证明”,去某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求是否同意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意见。该看守所接待人员(曾两请示该所负责人)表示: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委托律师辩护,因此拒绝我会见被告人;又称,该被告人是由人民法院羁

  • 标签: 被告人 近亲属 提出上诉 征询意见 诉讼程序 律师辩护
  • 简介: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或者位阶的不同,主张构建不同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属于结构合理主义的理论观点,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以事实与价值元论为基础构建的事实论体系与价值论体系、存在论体系与规范论体系,割裂事实与价值的内在联系,存在诸多缺陷。以事实与价值一元论为基础构建的一元论评价体系,主张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辩证统一,具有内在合理性:能够避免客观归责与主观认罪;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虽混融但脉络清晰;能够充分说明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的内在联系。犯罪构成要件的位阶不影响行为定性。社会危害性理论在犯罪构成论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排除犯罪性事由不构成犯罪是因为没有侵犯犯罪客体。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事实判断 价值评价 二元论体系 一元论体系
  • 简介:各位代表、同志们:中国法学会第七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盛会。开好这次大会,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这里,我受习近平总书记委托,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亲切问候!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会员代表大会 伟大实践 法治中国 法律工作者 祝词
  • 简介:文章通过分析澳门终审法院的三个行政裁判案例后认为,公、私法元区分依旧是澳门行政法构建的理论基础。法位阶原则连同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原则,与公、私法元区分没有实质的关联,即这些原则不是建立在公、私法元论的基础之上。在宪制性法律的层面上,如果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视为公法,在某种层面上则可能带来与私法同等的法律地位的倾向。行政法的基础,即公私法元区分,与宪制性法律所确立的法位阶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存在张力。

  • 标签: 公私法 二元论 澳门行政法 理论基础
  • 简介:对保险法司法解释第八条前半段未解除保险合同不得直接拒赔的规定的理解,应体现保险法第十六条蕴含的最大诚信与利益平衡目的。认为解释第八条前半段不解除不得拒赔的规定适用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所有情形,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后半段以及第四、五款保险人拒绝赔偿权的规定成为具文。主张可以选择适用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来解决超过年不可抗辩的客观期限问题,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限制保险人解除权的规定虚置。因保险受益人故意拖延不报保险事故超过年解除不可抗辩期间的,保险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附解除条件合同的规定,主张对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合同失效。

  • 标签: 解除权 撤销权 诚实信用原则 不可抗辩期间
  • 简介:随着农业税免征,农村子弟上学免交学杂费等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出台。过去哪些撂荒、抛荒外出打工者纷纷回乡要求承包土地。可当初撂荒的田地在轮承包中已由别人承包经营,并依法获得30年的土地承包权。但一些人认为当初轮承包没有经过2/3村民讨论,村、组当初与承包经营的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如果法院处理不当,确认合同无效,就会直接侵害轮承包中依法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这又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稳定。

  • 标签: 二轮土地承包 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常州市
  • 简介:对于动机错误有元论与一元论之争。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 标签: 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动机错误 二元论 主观行为基础障碍
  • 简介:长期以来,对中国法律史,尤其对制度史的研究,我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于律典本身,而不关注对成文法以外领域的考察。仅注重律典的研究,并籍此作为诠释传统法的基本依据的惯常做法,可能恰好使我们忽略了某些在传统社会法律秩序中发生重要作用的因素。这些因

  • 标签: 清朝晚期 广东 刑事诉讼 习惯
  • 简介:<正>1995年11月,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新生婴儿在医生洗澡后错抱的事件。3个月后案发,新生儿的父母亲怒上法院,要求确认血亲关系,找回亲生子。由于该事件产生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大,从案发到诉讼,两审法院,历时两年多。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进行了跟踪采访,并连续播出,社会上反响强烈。错婴事件的最直接受害者之一佟晓红、宋慧英夫妇在两

  • 标签: 血亲关系 徐州市 第三人 精神损害 代理词 当事人
  • 简介:党中央十分重视我们庆祝建会五十周年的活动。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同志题了词,发了贺信、贺词,尉健行、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出席了庆祝大会,尉健行同志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给了我们宝贵的指示、亲切的关怀和巨大的鼓励。中央领导同志的题词、贺信、贺词和讲话,为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 标签: 中央领导 法学会 同志 讲话 学会工作 中国
  • 简介:前言受第十二届国际犯罪学大会韩国组委会(由韩国前总理李寿成任主席,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具体负责)、国际犯罪学学会邀请,经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研究决定,于1998年8月20日至29日派出了以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教授为团长及副会长王岱、冯树梁研究员、孙铣教授、赵国玲副教授等来自全国各地司法部门和犯罪学教学与科研部门代表一行35人

  • 标签: 犯罪学研究 国际犯罪 犯罪预防 第十二届 刑事政策 韩国汉城
  • 简介:各位代表:中国法学会第七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就要闭幕了。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法学会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中国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法学会理事会,圆满完成了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会员代表大会 学会工作 信心 负重 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