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9月1日,商务部颁布了《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并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制定旨在及时有效地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范围;(2)明确了各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包括设在商务部投资促进局的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和地方政府设置的地方投诉受理机构的定位、职责及分工;(3)规范了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工作;(4)制定了提起和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程序、期限、文书等一整套工作机制;(5)明确了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具体方式;(6)规定了各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出具意见书、同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协调、移交或转送相关部门等方式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进行处理。
简介:国家鼓励合资企业出口产品,为国家创汇。相对于极大多数的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享有一个很大的优惠,即产品的进出口权。而不少国内企业与外商合资就是冲这一条优惠政策。中国实行的是外贸代理制.除少数企业外,绝大部分的国营、集体企业要想出口产品,就必须通过享有出口权的外贸部门,而外贸部门就要和企业分享出口产品的一部分利润。如果不依靠外贸,想凭自己的能力到国际市场上练练拳脚,准许出境的若干批文、公章就使想干一番事业的厂长、经理们望而却步了。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就瞄准了合资这条捷径,以便借“合资”走向海外。于是在很多的合营合同中,就出现了70%、80%,甚至90%以上的产品返销规定。而外商看到产品返
简介: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12月18日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5大主要目标,即:(1)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2)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3)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4)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