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资源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们越来越注重与电力行业相关的各项工作。电费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抄核收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如抄表、电费复核以及电费回收各环节都会出现问题。因此,提高抄核收工作效益是电力行业发展建设的当务之急。抄核收是供电企业经济来源的重要保障,抄核收效益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经济收入。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力抄核收也正在走向智能化、信息化,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抄核收效率,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论在抄表环节、核算环节、还是电费回收环节都存在多种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对于供电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吸收损失法是2008年欧盟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提出的一种区分权益工具与债务工具的方法。通过规范研究方法,论述了吸收损失法的由来、损失的定义与分类、吸收损失法的应用以及吸收损失法与义务法的区别。研究发现,该方法以金融工具是否吸收损失作为区分标准,将主体发生损失时就要分担损失的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不分担损失的工具划分为债务工具。权益工具是剩余权益的工具,被看作是有条件的,而债务工具是法律所有权的工具,被看作是无条件的;主体发生损失时会影响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但不会降低其持续经营主体的要求权。这种区分法虽然能解决简单金融工具的划分问题,具有易于理解与容易操作的特征,但在一些复杂工具如存在或有结算条款的工具中会出现分类上的障碍,且不能合理解释发行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为什么要确认为负债。并且,吸收损失法模糊了会计要素的定义,与其他会计准则之间不具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