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已经成为网络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方主体,当然也不可避免的会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中,ISP的隐私侵权责任认定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个问题。文章首先论述了网络环境中的隐私与隐私侵权的新变化、新特点;其次分析了ISP所面临的隐私侵权新问题,尤其是其作为中介服务者所面临特殊的侵权问题:最后讨论了ISP隐私侵权责任认定.从其作为直接侵权人与间接侵权人分别分析了其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问题。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主要由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组成。在"宜粗不宜细"、忽视表达自由保护和利益平衡的立法观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存在立法空白、立法模糊和立法矛盾之处。为此,立法者需要更新立法理念,确立"规则粗细适宜"立法指导思想,注重表达自由的制度保护,保持权利主体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告知义务、通知内容、形式以及补充各方处理通知的具体程序和方式等来填补法律空白;明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的主观要件,进行统一规定,消除法律规则内部与外部的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的互动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以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