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要求明确“铂金”首饰是否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请示》(浙国税流[1999]5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铂金首饰,俗称白金首饰,是以铂金属为原料制作的一种贵重首饰。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都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对以铂金属制作的铂金首饰,应该征收消费税。鉴于铂金与纯金、银是不同元素的两种贵重金属,因此,铂金首饰应该在生产销售环节依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请依照执行。[备注:晋国税流发(1999)42号八月二十六日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
简介:早在汉代,“金镂玉衣”的美名已盛传天下。但真正将金珠银丝“织”成柔软而华丽的首饰却始行于2000年的意大利。它是世界首饰发展到21世纪产生的新门类,并迅速成为时尚女性婚礼的第十届上海首饰博览会掀起了“金舞银饰”的热潮,其中,老凤祥在国内率先设计制作的一批时尚首饰则在申城奏响了“柔性首饰”的金色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