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主义在理论上可以划分为两个维度,一是价值论国家主义,二是方法论国家主义。在价值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集体主义、权力至上、国家理性构成了国家主义的核心特征,“国家法制主义”则是价值论国家主义在现实中的主要体现;在方法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应通过国家自主性、治理术、能动型国家视角和实践性国家观等研究思路,对转型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具体过程、机制、逻辑和技术进行经验研究。由于价值论国家主义是一种强国家主义,有必要在肯定“国家法制主义”之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上引入价值论个人主义,实现后者对于前者的有效节制。相比之下,方法论国家主义属于一种弱国家主义,具有较大的理论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可以为人们有效认识转型中国的法治实践和相关理论,提供必要的方法论支持。
简介:列宁的阶级观、国家观和社会主义观是马克思恩格斯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列宁首次提出了阶级定义,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时代仍然存在阶级斗争,提出了新经济政策。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是列宁的阶级观、国家观、社会主义观的成功运用和实践证明。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照亮了中国革命的道路。列宁的阶级观、国家观和社会主义观在当代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我国在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问题上曾经走过弯路,犯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我们要吸取教训,掌握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列宁提出的"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伟大目标,实现国家消亡、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